音乐学(声乐) 是师范类专业科类别。
音乐学的总任务就是透过与音乐有关的各种现象来阐明它们的本质及其规律。如研究音乐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有音乐美学、音乐史学、音乐民族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等。
研究音乐的物质材料的特点的,有音乐声学、律学、乐器学等;研究音乐形态及其构成的,有旋律学、和声学、对位法、曲式学等作曲技术理论;还有从表演方面来考虑的,如表演理论、指挥法等
音乐学可系统分为: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民族学(音乐人类学)、比较音乐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治疗学、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形态学、律学、音乐声学、音乐创作、音乐欣赏、音乐评论、音乐哲学。
扩展资料:
音乐由于其材料的特殊性质,它“不是如在化学分析中那种可感、可量的液体或固体。因而,音乐分析的对象不得不被认真审视;它或是乐谱文本本身;或(至少)是乐谱所投射的声响效果;或是作曲家在创作时的内心音响;或是表演家的演绎结果;或是听者对一次表演的历时体验。所有这些范畴均可能是分析的对象。”
当然,音乐分析不需像音乐美学一样要对“音乐的存在方式”这一哲学命题做出解答。作为一个经验/实践性的学科,分析更关心的是与本身实际密切相关的答案。
音乐的这些存在方式相互关联,但并不相同,乐谱只是一种惯例符号,它与实际音响在某些方面相去甚远,而且它远不足以精确记录音乐的每个细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音乐学
艺术学、教育学。
音乐学,是一门对于音乐的学术性研究,一般以葛多·阿德勒(Guido Adler,1855~1941)在1885年发表的一篇〈音乐学的范畴、方法和目标〉学术论文作为这门学科的开端。
音乐学主要是执行一个系统性的音乐研究,其中以“历史学”及“人类学”的系统发展最早,且研究成果丰硕,因而今日多将音乐学分成三大领域,历史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及系统音乐学。
扩展资料:
知识能力:
1、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乐学
主要课程 :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 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 学、声乐、钢琴、器乐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教育实习、见习、教育调查、社会调查或毕业论 文等,一般安排15~20周。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