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共有多少个国家?
世界上有197个国家,其中亚洲、欧洲、非洲、大洋洲、北美洲、南美洲内的国家分别是48个、44个、54个、16个、23个、12个。国家是指拥有共同语言、种族、文化、政府、领土、历史的群体,中国是我们的祖国,它历史悠久,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亚洲:46个国家。
东亚:中国、蒙古、朝鲜、日本
东南亚: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
南亚: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
中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5)
西亚: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19)
欧洲:44个国家。
北欧:芬兰、瑞典、挪威、冰岛、丹麦(5)
东欧: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摩尔多瓦、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7)
中欧: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8)
西欧: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摩纳哥(7)
南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北马其顿、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黑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阿尔巴尼亚、希腊、意大利、马耳他、梵蒂冈、圣马力诺、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17)
非洲:其中55个国家。
北非:埃及、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5)
东非:苏丹、南苏丹、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吉布提、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塞舌尔(12)
中非:乍得、中非、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加蓬、刚果、扎伊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8)
西非:毛里塔尼亚、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尔、尼日利亚 、西撒哈拉(17)
南非:赞比亚、安哥拉、津巴布韦、马拉维、莫桑比克、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马达加斯加、科摩罗、毛里求斯(13)
北美洲:23个国家。
北美大陆:加拿大、美国、墨西哥(3)
中美洲: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7)
加勒比海地区:巴哈马、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加、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克、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3)
南美洲:其中12个国家。
北部: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4)
中西部: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3)
东部:巴西(1)
南部: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4)
大洋洲:16个国家。
澳大利亚、新西兰(2)
密克罗尼西亚:帕劳、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基里巴斯、瑙鲁(5)
美拉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瓦努阿图、斐济(4)
波利尼西亚:图瓦卢、萨摩亚、汤加、库克群岛、纽埃(5)
亚洲:1个殖民地。
东亚:琉球群岛(日本)(1)
欧洲:2个殖民地。
北欧:法罗群岛(丹麦)(1)
南欧:直布罗陀(英国)(1)
非洲:6个殖民地。
北非:亚速尔群岛(葡萄牙)、马德拉群岛(葡萄牙)、加那利群岛(西班牙)(3)
西非:西撒哈拉(摩洛哥)(1)
南非:留尼汪岛(法国)、圣赫勒拿岛(英国)、马约特(法国)(3)
北美洲:17个殖民地。
北美:格陵兰(丹麦)、圣皮埃尔和密克隆(法国)、百慕大(英国)(3)
加勒比海地区:波多黎各(美国)、维尔京群岛东北部(英国)、维尔京群岛(西南部)、安圭拉(英国)、蒙特塞拉特(英国)、瓜德罗普(法国)、马提尼克(法国)、阿鲁巴(荷兰)、圣马丁南部(荷兰)、圣马丁北部(法国)、圣巴泰勒米岛(法国)、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开曼群岛(英国)、库拉索(荷兰)(14)
南美洲:2个殖民地。
北部:圭亚那东部(法国)(1)
南部:马尔维纳斯群岛(英国)(1)
大洋洲:9个殖民地。
密克罗尼西亚:北马里亚纳(美国)、关岛(美国) (2)
美拉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法国)(1)
波利尼西亚:托克劳(新西兰)、塔希提(法国)、瓦利斯和富图纳(法国)、皮特凯恩群岛(英国)、东萨摩亚(美国)(6)
亚洲:4个匪区
东亚:韩国(美国)(1)
东南亚:台湾(美国)(1)
西亚:以色列(美国)、北塞浦路斯(2)
欧洲:1个匪区
南欧:科索沃(北约)(1)
基本权利
独立权
独立权指国家依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外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平等权
平等权指国家在参与国际法律关系时,不论大小强弱,发展水平,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资格,平等地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的义务。主要表现在:国家在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中平等地享有代表权和投票权;国家平等地享有缔约权;国家平等地享有荣誉权;国家之间没有管辖权等等。
自保权
自保权指国家采取防御及自卫措施保卫自己生存和独立不受侵犯的权利。它包括国防权和自卫权两方面的内容:
(1)国防权是国家制定国防政策,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外来侵犯的权利。
(2)自卫权是国家遭受外国武力进攻时,单独或与其他有关国家一起进行武力反击的权利。国家可以单独自卫,也可以实行集体自卫。
管辖权
国家的管辖权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一切不享有特权与豁免权的人、事、物进行管辖的权利(属地管辖权不适用于领域内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或外国财产)。
(2)属人管辖权。或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无论位于何地的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或特定物进行管辖的权利。
(3)保护性管辖权。特指国家对在该国域外犯有危害该国安全、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及其他重大政治、经济利益等罪行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
一、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
二、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双重归罪)。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有两种方式:上述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4)普遍性管辖权。国家对任何人在任何地域所犯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普遍利益的国际罪行进行管辖的权利。海盗罪、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国家的普遍管辖权只能在本国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权的区域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