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是否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是否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签订这个主动权是在劳动者的手里。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经过协商后达成的意见是一致的,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并不能强制要求劳动者签订,所以也并没有必须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这个说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和劳动者之间保持长期的劳动关系,使劳动关系更加的稳定。但是无固定期限并不代表的是终身制,并不是说不可以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说劳动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或者说是劳动者的个人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或者是影响,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有解除的权利。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也有很多种情况,比如说劳动者已经和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了两次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工作方面也做得非常好,不存在说有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定,导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有一个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0年以上,但是劳动者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够超过10年, 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有很多好处的,比如说碰到一些特殊情况。用人单位要进行裁员,这个时候如果签订了这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让劳动者处于优先留用的范围。并且用人单位也必须满足法定的理由,才可以与劳动者之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也要给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