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的管辖权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军人刑事案件管辖权:(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44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