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金融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其犯罪实质还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其诈骗的是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的信用。金融诈骗罪破坏了金融管理的秩序。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几种类型。
金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第一层面的判断标准是确认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可能性;2、第二层面的判断标准是,考察行为人心理上使财物脱离权利人的有效控制是否有明确的追求,这也是金融诈骗罪成立的决定性条件;3、诈骗的数额在对金融诈骗罪的查处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是否作为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4、金融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或个人;5、金融诈骗罪在主观上只能是由直接故意构成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6、犯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更主要的是破坏了社会主义的金融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