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姓名字号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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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很多人都知道,古人除了名字之外,还有字和号。比如,大文学家苏轼,名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那么,名、字、号,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名】“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
据说在古代,婴儿在出生三个月的时候由父亲命名,即“幼名”。这可能是从前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出生满三月的婴儿存活几率才比较大,长辈也会在这时帮小孩正式取名。
据《礼记·内则》记载,到了这一天,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给他取名。名取定以后,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然后把孩子的名字通告亲戚,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并报告地方长官,入籍登记。
因此命名仪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这种习俗虽然没有了,但给孩子过“百岁”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其实在中国民间,部分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婴儿满月时才命名的习俗,不过命名的权利不再由父亲一人担当,而是由婴儿的亲人共同担当。
名,一般就是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关于古人取名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中也写得很明确:“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此外,古人还提出了取名需避开的六条禁忌,分别是: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以生时的特征命名叫信,以祥瑞的字来命名叫义,以相类似的东西来命名叫象,用物品来命名叫假,用与父亲有关系的意思命名叫类。命名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畜牲名,不用器物礼物名。)
从宋朝开始,取名的讲究就更多了,家族辈分、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都纳入了考量的范围。可见,古人的名字中,寄托着长辈的殷殷期望,象征着人的身份、地位。
【字】“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意思就是,要出生三个月时,取名,为幼名,在二十岁成人行冠礼时,取字。
字,是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由此可见,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并非男性独有。举例:王昭君,名嫱,字昭君。
大多数情况下,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如并列,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比如屈平,字原,古语中“广平曰原”,所以两者意思相同。字的意思和名相近,但不完全一样,可以互为补充。比如陆机,字士衡,机、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相辅相成。
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则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字与名意思相顺承、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比如赵云,字子龙。
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
【号】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
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
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字以上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白香山。
这些别号,多寄托主人的情怀、品格、兴趣爱好和生活经历等,是人生追求的体现。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帝王、士大夫等死后还被冠以谥号、庙号,也是别号的一种。如“范文正公”“曾文正公”“秦穆公”之类。
何时呼名?何时呼字?
《礼记·士冠礼》中记载:“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也就是说,步入社会之后,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称他的字而不是名。
因为古人看来,一个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长辈面前才能使用,而字是用来在平辈或晚辈间称呼的。而号可以在文章唱和时作为代称,也可以用来自称。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此三者包含着个人的全部品格,是文化意蕴,生活情怀的体现,所以古人在取名、字、号时如此讲究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如何简要区分呢?【名】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
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苏轼为苏子瞻,苏辙为苏子由等。
【号】号又叫别号、表号。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
如:陶潜号五柳先生,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李商隐号玉溪生,贺知章晚年自号四明狂客,欧阳修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王安石晚年号半山,苏轼号东坡居士,陆游号放翁,文天祥号文山,辛弃疾号稼轩,李清照号易安居士,杨万里号诚斋,罗贯中号湖海散人,关汉卿号已斋叟,吴承恩号射阳山人,方苞号望溪,吴趼人号我佛山人,袁枚号随园老人,刘鹗号洪都百炼生。
【谥号】古代王侯将相、高级官吏、著名文士等死后被追加的称号叫谥号。
如称陶渊明为靖节征士,欧阳修为欧阳文忠公,王安石为王文公,范仲淹为范文正公,王翱为王忠肃公,左光斗为左忠毅公,史可法为史忠烈公,林则徐为林文忠公。而称奸臣秦桧为缪丑则是一种“恶谥”。
【区别】名、字与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由父亲或尊长取定,后者由自己取定。
【名】“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
据说在古代,婴儿在出生三个月的时候由父亲命名,即“幼名”。这可能是从前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出生满三月的婴儿存活几率才比较大,长辈也会在这时帮小孩正式取名。
据《礼记·内则》记载,到了这一天,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给他取名。名取定以后,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然后把孩子的名字通告亲戚,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并报告地方长官,入籍登记。
因此命名仪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这种习俗虽然没有了,但给孩子过“百岁”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其实在中国民间,部分地区至今仍保留着婴儿满月时才命名的习俗,不过命名的权利不再由父亲一人担当,而是由婴儿的亲人共同担当。
名,一般就是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幼年时由父母命名,供长辈呼唤。关于古人取名的原则,《左传·桓公六年》中也写得很明确:“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此外,古人还提出了取名需避开的六条禁忌,分别是: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以生时的特征命名叫信,以祥瑞的字来命名叫义,以相类似的东西来命名叫象,用物品来命名叫假,用与父亲有关系的意思命名叫类。命名不用国名,不用官名,不用山川名,不用疾病名,不用畜牲名,不用器物礼物名。)
从宋朝开始,取名的讲究就更多了,家族辈分、生辰八字、生肖属相等都纳入了考量的范围。可见,古人的名字中,寄托着长辈的殷殷期望,象征着人的身份、地位。
【字】“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意思就是,要出生三个月时,取名,为幼名,在二十岁成人行冠礼时,取字。
字,是男子20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举行笄(jī)礼时取字,以表示对本人尊重或供朋友称呼。由此可见,古人的字男女皆可取,并非男性独有。举例:王昭君,名嫱,字昭君。
大多数情况下,字的选取与名有一定的联系。如并列,名和字的意思相同或相通,比如屈平,字原,古语中“广平曰原”,所以两者意思相同。字的意思和名相近,但不完全一样,可以互为补充。比如陆机,字士衡,机、衡二字都是北斗星宿的名,相辅相成。
字和名两者意思相反。朱熹,字元晦,熹是晨光的意思,表示天亮,而晦则是黑暗的意思,表示天黑。字与名意思相顺承、互为因果或可以用来解释名,比如赵云,字子龙。
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
【号】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
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
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字以上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白香山。
这些别号,多寄托主人的情怀、品格、兴趣爱好和生活经历等,是人生追求的体现。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帝王、士大夫等死后还被冠以谥号、庙号,也是别号的一种。如“范文正公”“曾文正公”“秦穆公”之类。
何时呼名?何时呼字?
《礼记·士冠礼》中记载:“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也就是说,步入社会之后,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称他的字而不是名。
因为古人看来,一个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长辈面前才能使用,而字是用来在平辈或晚辈间称呼的。而号可以在文章唱和时作为代称,也可以用来自称。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此三者包含着个人的全部品格,是文化意蕴,生活情怀的体现,所以古人在取名、字、号时如此讲究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如何简要区分呢?【名】古人幼时命名,成年(男20岁、女15岁)取字,字和名有意义上的联系。【字】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
如称屈平为屈原,司马迁为司马子长,陶渊明为陶元亮,李白为李太白,杜甫为杜子美,韩愈为韩退之,柳宗元为柳子厚,欧阳修为欧阳永叔,司马光为司马君实,苏轼为苏子瞻,苏辙为苏子由等。
【号】号又叫别号、表号。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
如:陶潜号五柳先生,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李商隐号玉溪生,贺知章晚年自号四明狂客,欧阳修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王安石晚年号半山,苏轼号东坡居士,陆游号放翁,文天祥号文山,辛弃疾号稼轩,李清照号易安居士,杨万里号诚斋,罗贯中号湖海散人,关汉卿号已斋叟,吴承恩号射阳山人,方苞号望溪,吴趼人号我佛山人,袁枚号随园老人,刘鹗号洪都百炼生。
【谥号】古代王侯将相、高级官吏、著名文士等死后被追加的称号叫谥号。
如称陶渊明为靖节征士,欧阳修为欧阳文忠公,王安石为王文公,范仲淹为范文正公,王翱为王忠肃公,左光斗为左忠毅公,史可法为史忠烈公,林则徐为林文忠公。而称奸臣秦桧为缪丑则是一种“恶谥”。
【区别】名、字与号的根本区别是:前者由父亲或尊长取定,后者由自己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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