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在狱中写了些什么?
1927年4月6日,李大钊同志在北京被捕入狱。他受尽各种严刑拷问,始终坚守信仰、初心不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
为了逼迫李大钊招供,敌人对他施用了多种酷刑,电椅、老虎凳、用竹签插手指,最后竟残忍地拔去了他双手的指甲。李大钊坚贞不屈,没有向敌人泄露党的任何机密。为了保护同时被捕的其他同志,李大钊还用血迹斑斑的双手写下《狱中自述》。4月28日,李大钊同志惨遭反动军阀绞杀,牺牲时年仅38岁。
人物评价:
李大钊同志是党成立后革命运动的重要领导者。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李大钊同志代表党中央指导北方地区党的工作,并担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区分部主任,在党的三大、四大上当选为中央委员。
他领导宣传马克思主义,开展工人运动,建立党的组织,掀起北方地区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他认识到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依靠力量,明确提出“中国的浩大的农民群众,如果能够组织起来,参加国民革命,中国国民革命的成功就不远了”。
他认识到武装斗争的重要性,亲自出面做冯玉祥等国民军将领的工作,推动他们参加国民革命。他认识到欲要完成中国革命,必须建立统一战线。
1922年至1924年,他受党的委托,奔走于北京、上海、广州之间,帮助孙中山改组国民党,为建立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作出重大贡献。他领导北方党组织配合五卅运动,配合北伐胜利进军,开展反帝反军阀斗争,为大革命胜利推进作出卓越贡献。
李大钊同志不仅是一位伟大的革命者和战士,而且是20世纪初我国思想文化界的一位杰出人物。他留下大量著作、文稿和译著,内容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伦理学、美学、新闻学、图书管理学等诸多领域,为20世纪中国的思想文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他的遗文却将永住,因为这是先驱者的遗产,革命史上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