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是如何定罪的?
在对刑事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除了要从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外,还需要界定一下该罪与其他类似犯罪,这样才能保证对某个行为的认定是对的。那么你知道现实中该怎么认定虚假广告罪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虚假广告罪与其它罪的竞合:
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的竞合: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虚假广告可以成为诈骗罪实施的手段之一,虚假广告与诈骗是手段行为与结果行为,构成牵连犯,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应以诈骗罪处理。对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来说,如与广告主恶意串通,则是诈骗罪的共犯,如间接故意,则仍以虚假广告罪处罚。
虚假广告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竞合:如果作虚假广告的人在广告中为抬高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采取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方法时,是虚假广告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但虚假广告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法定刑都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因为虚假广告罪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侵犯的是我国的广告管理法律制度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双重客体。
虚假广告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竞合:当生产者为了销售伪劣产品而进行虚假广告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与虚假广告罪的竞合,是牵连犯,亦应择一重罪处罚,这时,因为我国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有不同的法定刑幅度,不同的销售所得受到的处罚不一样,故应在具体案例中具体分析,应当按照哪种罪定罪处罚。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作虚假广告的人的行为还有可能触犯其他罪名,或几种罪名,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当首先区分是想象竞犯、牵连犯还是吸收犯,再确定按哪一种罪定罪处罚。
二、在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犯罪主体,我国目前刑法的规定,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经营者,是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我国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并没有包括广告代言人,使得广告代言人代言虚假广告不用受到任何的惩罚而更加肆无忌惮,这是我国虚假广告罪的一大缺陷,关于这点笔者将在下文阐述。
虚假广告罪的犯罪客体是我国的广告管理法律制度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虚假广告罪的犯罪客观方面包括三个方面: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行为人实施了虚假广告行为;该行为达到了法定的严重程度。行为人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的广告管理条例,实施了前文所述的虚假广告行为,在情节达到严重的程度时即构成本罪。但如何确定虚假广告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目前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虚假广告罪的主观方面,虚假广告罪的主体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才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本罪。广告主在实施本罪时,一般是明知自己的广告内容虚假,也明知这种虚假广告的社会危害性,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而欺骗或误导消费者,是直接故意。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在实施本罪时则既可能是直接故意也可能是间接故意。
关于对虚假广告罪的认定问题,小编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能够解开你的疑惑。现实中,虚假广告罪与非罪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界限后,才能构成这里的虚假广告罪,然后追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消费者都上过虚假广告的当。在商业领域,经营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往往会发布一些违法、欺骗或者诱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消费者看到这些广告去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结果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的内容并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对此,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一项罪名,虚假广告罪,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构成虚假广告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 、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三类: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服务自主,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个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广告经营者是指受他人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个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广告发布者是指接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委托,代为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本罪的行为方式,是指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这里的国家规定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都对广告的发布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第三、构成本罪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应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 、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五、造成人身残疾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也就是说过失不能够构成本罪。
第五、本罪的处罚,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定罪处罚。
消费者遇到虚假广告应当怎么办?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通过行政机关的介入,对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因为虚假广告的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追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以上就是关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的法律解读。
刑法第222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相信很多消费者都上过虚假广告的当。在商业领域,经营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往往会发布一些违法、欺骗或者诱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消费者看到这些广告去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结果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的内容并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对此,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一项罪名,虚假广告罪,对于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制裁,构成虚假广告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 、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三类: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服务自主,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个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广告经营者是指受他人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个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广告发布者是指接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委托,代为发布广告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本罪的行为方式,是指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这里的国家规定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都对广告的发布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
第三、构成本罪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何认定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应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二 、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五、造成人身残疾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本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也就是说过失不能够构成本罪。
第五、本罪的处罚,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定罪处罚。
消费者遇到虚假广告应当怎么办?
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通过行政机关的介入,对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因为虚假广告的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追偿自己的经济损失。以上就是关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的法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