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问题
我爱人的户口是黑龙江省,我的户口是在海淀区,我们已经结婚8年了,请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将我爱人的户口调过来,应该怎样办理手续。...
我爱人的户口是黑龙江省,我的户口是在海淀区,我们已经结婚8年了,请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将我爱人的户口调过来,应该怎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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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行请登录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或海淀区政府网站///////海淀公安分局 82519670
以下是我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帮你找到的资料.
办理户口: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夫妻属于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办理随亲属进京: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或分县局户政大厅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老人投靠子女入非农户50个工作日,初婚的夫妻投靠入非农户35个工作日,再婚的夫妻投靠入非农户50个工作日,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非农户35个工作日(超生和非婚生的5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条件:
(一)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 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意见的通知》
4、《户口审批工作规范》
5、《户政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
以下是我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帮你找到的资料.
办理户口: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夫妻属于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办理随亲属进京: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或分县局户政大厅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老人投靠子女入非农户50个工作日,初婚的夫妻投靠入非农户35个工作日,再婚的夫妻投靠入非农户50个工作日,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非农户35个工作日(超生和非婚生的5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条件:
(一)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 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
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意见的通知》
4、《户口审批工作规范》
5、《户政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措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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