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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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多样性、条件性、可变性。具体如下。
一、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处在联系之中,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相互联系,每一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这一世界观在方法论上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二、客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是自在之物还是人为之物,它们的联系都具有客观性。这一世界观方法论要求我们必须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的真实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是无能为力的,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
三、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多样性,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整体与部分的联系、因果联系等。这一世界观方法论要求我们用综合思维的方法分析问题,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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