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唯物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同一概念,历史唯物主义,亦称唯物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为德国哲学家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称为“唯物主义历史理论”或“唯物主义历史观”。俄国哲学家列宁评价历史唯物主义为“科学的社会学”,“唯一的科学的历史观”和“社会科学的唯一科学方法即唯物主义的方法”。
哲学中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套理论,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历史的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物资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反作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历史观定义:
历史观是人们对于社会历史的根本见解。在历史唯物主义诞生以前,人们总是从神的意志、卓越人物的思想或某种隐秘的理性,即从某种精神因素出发去解释历史事件,说明历史的发展。其结果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
资产阶级历史观用"人"的观点解释历史,比起中世纪用神的意志说明历史的神学观点是一个重大进步。但它所理解的人是一种抽象的人,即脱离历史发展条件和具体社会关系、孤立地站在自然面前的生物学上的人,或失去感性存在的玄虚的"自我意识"。
从这种抽象的人出发,必然把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归结为人类的善良天性或者神秘的理性。这仍然是用非历史因素、人们想象和思考出来的东西去解释历史,因而不可能正确地认识历史以及历史研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