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补办身份证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若无户口本,可持能证明你合法身份的证件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一般60-90天可以领取到身份证。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如果着急用,可以办理加急手续,10个工作日由邮政部门寄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在办证期间需要办理银行卡业务或者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当事人可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相关户籍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5.如果身份证遗失尚未拿到新补办的身份证,因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的人员,机场、火车站和酒店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核准人员身份,可以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但仅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三、发证时限法律依据:公安部规定: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