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费用收取标准2020
如果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式一般不需要话费额外的费用;如果无法协议离婚,走诉讼程序判决离婚,则按以下标准收费:(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 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另外,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