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因殴打小李致小李轻伤,当地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小王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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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小王因殴打小李致小李轻伤,当地公安局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小王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六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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