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家》读后感1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其中有一个章节令我感动,老猎人亢浪隆在山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了,他经验丰富,枪法又准,再加上他养的那条大黑狗机灵凶猛,所以只要进得山去,极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一天黄昏,亢浪隆带着作者上山打猎了,他们正在浅水湾里面洗澡,忽然看见对面的树林里钻出了一只很大的黑熊,黑熊后面还跟了一只小熊。老猎人和作者同时看见了黑熊白色的右熊掌,熊掌本来就是名贵的山珍,熊的右掌又是最值钱的,而在所有熊掌里又是白掌最为珍奇。亢浪隆让大黑狗去捉那只小熊,本来大黑熊是可以反过身来救自己的孩子的,但是前面是一片开阔地,自己贸然前进,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它要想一个万全之策。母熊绕到了小石山的背后,看了看陡坡,就义无反顾的爬了上去,它前面受伤了,流了很多血,但是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去救孩子,它爬上了陡坡,朝着房屋坠落了下来,但是老猎人和作者因为去小溪洗脸而躲过了灾难。
是母熊对自己孩子的爱鼓励它,创造了奇迹。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爱可以使母亲付出一切的代价。
《家》读后感2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家》读后感3
亲爱的读者,看到“家”这个字,你们一定会想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一个充满爱的地方。再想想“肩挑一个家”这五个字,读者们一定会想到自己的爸爸,因为在一个家庭里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过,不是只有爸爸才能肩挑一个家,小孩子也可以的哦!
我说的这个小孩子就是胡继汕,胡继汕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能出去打工,照顾妈妈这个艰巨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的身上。
他们家虽然穷,但没有失去爱心。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星期六,胡继汕看了四川汶川地震后惨不忍睹的场面,他看不下去了,拿起一个袋子出去了……“孩子,拿去吧。”一个老爷爷给了胡继汕几个瓶子。胡继汕连忙说:“谢谢您,老爷爷。”
第二天,胡继汕把钱放进了投钱箱,同学们一看,“哇,三十块。”老师也非常惊讶。她对胡继汕说:“你家经济也困难,你有这份心意就行了,钱你就拿回去吧。”“不行”胡继汕坚定地说“连拾破烂的老爷爷都帮我,现在别人有难了,我怎能袖手旁观呢?”
读到这一段,我非常敬佩他,我们在别人有难的时候,就得帮助别人,那么在我们有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我们。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人间天堂。
《家》读后感4
“母爱,友爱,真情。”这就是黑熊舞蹈家告诉我们的。而这短短的几篇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情节环环相扣,而结局出人意料的悲哀。
北极熊珍宝爱子如命。当它的乳房分泌不出乳汁时,它用尖锐的爪子使劲地抓自己乳房,用乳房滴出的鲜血,来喂养北极熊宝宝北斗星。从北斗星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它就寸步不离地守在北斗星身旁。晚上睡觉时,它不再四仰八叉,靠坐在水泥柱子上,抱着北斗星,睁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的小宝贝被抢了去,还要一直熬到半夜。附近的狼舍传来一声狼嗥叫,都会把它惊醒。不仅如此,有一次,北斗星不知怎么搞的,小鼻子撞到了树节疤,哇哇地叫唤起来。珍宝气极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咙叫,向树桩一顿撕咬,还不解气,超重量级的身体猛撞过去,树桩被拦腰撞断了。
珍宝一会儿帮北斗星赶蚊子,一会儿帮北斗星排泄,一会儿教它爬行,一会儿防范陌生的气味,一会儿又要给北斗星淋浴降温……郭大嫂便在第二只北极熊宝宝亮晶昌出生后,用牛奶代替熊奶,人工按摩帮小熊排泄。她原想,这样就能让珍宝好好休息了,可不料想却酿成弥天大祸。
故事的结尾写得很棒,没错,从某个方面来讲,郭大嫂是好心办成了坏事,扼杀了伟大的母爱。
《家》读后感5
最近一段时间,我正在看《写给儿童的中国历史》这套书籍,其中有一篇文章我非常喜欢,那就是“东汉的发明家”。现在让我来讲给你们听听吧!
从前的人们过着劳累而又艰难的生活:因为没有造纸的技术,人们也不会印刷,他们只能将字刻写在木板或者竹筒上,这样的书籍很重,读起来也不方便,更不利于随身携带;没有指南针,人们有时候很难分辨方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或哪个地方会发生地震……到了东汉时期,有个叫蔡伦的人发明了造纸术,制造出轻巧而又方便的纸张;张衡发明了浑天仪和地动仪,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天象、预测地震。
张衡是我最喜欢也最佩服的人了。他精通天文,所以曾被派去负责观察气象。他发明的地动仪是这样的:一个“水壶”四周排列着整齐的八条龙,表明有八个方向,每条龙下面都正对着一只蛤蟆。如果哪个方向发生了地震,哪条龙嘴里的铜球就会被吐出来掉进下面的蛤蟆嘴里。有了地动仪之后,人们可以提前探测到地震的发生,做好防范准备,这样可以减少对人类的伤害,挽回很多损失,真是了不起的发明啊!
还有很多的发明家,他们都很伟大,我非常佩服他们,因为他们给人类解决了很多问题,让人们生活的更方便也更幸福,后代人永志不忘。所以,我们在享受现在的便利生活时,也要想起这些伟大的发明家哦!
《家》读后感6
光阴似箭,转眼间我已经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工作繁忙的爸爸,勤劳的妈妈,和和蔼可亲的外婆,还有一个无忧无虑的我。以前的我总觉得外婆烧的饭不好吃,爸爸妈妈买的东西不好。可是,当我读完《肩挑一个家》这本美德故事的书后,我发现,当我与这些书中的这些美德少年相比,我的生活实在是太好了。而在这本书里的美德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感触最深的故事是:“小太阳”。
“小太阳”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胡继汕是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在他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病。为了借钱给他妈妈治病,胡继汕家欠了很多债。为了还债,他爸爸只好出去打工。因此照顾妈妈的任务就落在了胡继汕身上。双休日,他的同班同学都出去玩了,可他却在家里洗衣服、照顾妈妈······有的双休日,他还出去捡破烂,勤工俭学。在给灾区人民捐款时,他家每天生活费只有3元,可他竟然捐出了30元!后来,胡继汕的爸爸腰椎间盘突出症突然加重。当他爸爸出院后,他则开始照顾瘫痪的妈妈与失去劳动力的爸爸。
当看完这个故事后,我几乎是热泪盈眶。而我也觉得我与胡继汕之间相差的太多了。胡继汕每天要洗衣服、烧菜,而我不会烧菜,衣服也从来不洗。他要照顾妈妈,而我却需要妈妈照顾。当需要钱时胡继汕会自己挣钱,而我们却是张口就向爸爸妈妈要钱。此时,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与胡继汕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呀!
《家》读后感7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8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叫《黑熊舞蹈家》。
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不是阿宝的故事,而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从前,有一只北极熊,她叫珍宝。毫不夸张地说,珍宝是母爱的典范;睁大着眼,不睡觉,生怕熊崽被偷去。只要有点动静,她都会睁大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四周看。当熊崽断奶的时候,过了不久,珍宝又产下了一头熊崽。为了避免珍宝又为了熊崽而憔悴,于是,饲养员出于好心就帮熊崽进行人工喂奶,如同照顾自己的孩子似的,天天给他按摩。就这样,珍宝的母爱渐渐淡去,当饲养员把熊崽捧到她面前,她若无其事,把熊崽推开一边。有一天,惨不忍睹的事发生了:小熊崽没人看管,于是走到水池边玩,一不小心滑到半米深的水池里去了,珍宝见了,想去救他。一只鸟在她面前掠过,她竟然为了捉鸟而不去救小熊崽,直到小熊崽死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时候,太过于好心,是会害人的。
“好心地帮助,终究会变成坏事。”这句话,永永远远回荡在我的心中,时刻警惕着我……
《家》读后感9
这个假期我读了商晓娜的《拇指班长——可爱预言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孔东东的成长路走的太厉害了,都可以“预言未来”了。不过在生活中有时候人也可以预言一件小事,不过只是大概。记得我有一次考试,考试前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我考了70多分,回家就只好被动接受了爸妈的混合双打。
当读到“我对此嗤之以鼻,觉得这个家伙说谎不打草稿,说出来的话一丁点都不符合逻辑”的时候,我笑了,因为这里的语言很有趣。当看到“我忘了自己也是感冒患者,跑起来虎虎生风”这里时,我感到了孔东东的正能量。
这本书中有一句“时光手表不是你的后悔药”,我觉得甄苇大博士未来的孙子——甄可爱说得好,有时候我一犯了错误就和孔东东一样,想让时空倒流,阻止错误的发生,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错误一旦发生了,我们就只有接受的份,所以我们要敢作敢当,既然出现了错误,我们就要勇敢地面对它。
这本书还是一个雷电厂,雷出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看这里,“没错,我认定自己遭到了绑架”,我的心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不会吧,绑架!他还能回去吗?”再看这里,“直播里都说了,你们的学校即将更名为‘大鼎小学’”,我直接把喝到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大鼎小学’,亏他们想得出来。”一会儿绑架,一会又‘大丁小学’,我的心哪,一会儿跳起来,一会儿喷了水,求我心理阴影面积。
这本书的故事整体一波三折,算得上是一本好的小说。
《家》读后感10
当我们看完了《家》这本书,仰头望着已经尽情玩着ipad的侄子,才从高公馆哪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中穿越重生回家。
巴金用自身的写作向旧社会旧规章制度开展强烈的批判,生动形象的表明了封建社会宗法制度必定亡国的运势,在巴金的笔下,根据对青年一代英勇斗争的描绘,呈现了在严实惨忍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辉,填满弥漫着自信心,期待和能量。
《家》中的故事情节也是个性化独特的,具有专横、衰退、腐烂的封建社会大家族最大执政者、封建社会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酷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奸诈贪欲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人,如勇于以死向封建社会专制强烈抗议的纯真、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驯驯良地咽下着旧礼教恶果的美女梅芬,善解人意厚道柔情似水的长孙媳瑞珏。及其接纳新思潮危害、向往自由公平、胆大争得个性化释放,勇于抵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人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品牌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一种压抑感凄惨的艺术美,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心里冒出的热流,炙热而奔腾,在黑暗中撞击,头破血流的找寻着新时代的出口的热情。我想将会好多年后,即便忘记了这本书的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儿。
《家》读后感11
这篇文章讲的是《不来梅城》里音乐家们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不来梅城》。《不来梅城》里的这些“音乐家”是你想也想不到的小动物们。它们分别是:驴、狗、猫和公鸡。因为它们的主人嫌它们老了,不中用了,要把它们杀掉,它们不甘心示弱,逃出了自己的家园,组成了这个高、低、中音俱全的“音乐队”。
驴、狗、猫和公鸡这四位难友,在去往《不来梅城》的逃命途中,遇到了三个强盗。没有惧怕,发挥各自的聪明智慧和特长,“只见驴子把后腿搭在窗台上,猎狗站在驴背上,猫又爬到狗背上,而公鸡则飞到猫的头上。接着,他们开始齐声鸣叫起来。”“音乐家”们齐心协力把三个强盗吓跑。四个好伙伴住进了三个强盗的家,并且饱餐了一顿。赶跑强盗后,它们就在那里过上了逍遥自在的日子,有时候还开“音乐会”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别人可以嫌弃你,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
记得在学习积累中(法国)蒙田有这样一句格言——胜利属于自强不息的人。我就要努力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人。
《家》读后感12
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好书,名叫《不莱梅镇的音乐家》。它是格林兄弟重新编写的德国古老故事。这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头驴,它每天都勤奋刻苦的给主人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头驴慢慢的变老了,干活力不从心,主人就说:“这头老驴真是太没用了,我明天就把它拉到集市卖了。”老驴听到后很伤心,于是当晚就离开了主人家。它想:我要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于是,老驴就向着不莱梅镇走去。半路上,他碰见了一只老猎狗。老驴问:“你在这干什么?”“我太老了,不能去狩猎,主人要把我杀了。”老猎狗说。老驴说:“那你可以和我一起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呀。”老猎狗说:“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于是它们继续向不莱梅镇走去。随后,它们又碰见了猫和老母鸡,它们都是被主人抛弃的,最后都跟着老驴、老猎狗一起去不莱梅镇当音乐家。这天晚上,它们看到远处有灯光,想过去讨一些吃的。没想到竟然是强盗的老窝!于是,它们商量了赶走强盗的方法。老驴、老猎狗、猫和老母鸡各叫各的,强盗们吓得逃之夭夭了。有一位强盗还回来一探究竟,结果被动物们打得伤痕累累。脸被猫抓花了,大腿被狗咬了,估计他下辈子也别想起床了。从此,老驴它们在森林里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演奏着美妙的音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生物存活在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价值。就像李白写的《将进酒》: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总会找到自己的价值。
《家》读后感13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
我爱这本书!
《家》读后感14
托马斯曼的写作风格显著,把欧洲贵族生活如此事无巨细又丝丝分明的描写,也称得上是德国曹雪芹了。
在他的笔下,一个百年家族如何经历四代人轰然倒塌,写得是那么顺其自然。在读的时候感觉每一件转折的事情都发生得那么自然而然,以至于当读者全身心投入到书里时,甚至不能站在上帝视角分析利弊,会和书中的约翰波登勃洛克一样眼睁睁看着事件发展下去。
从老约翰的辉煌,到最后一代约翰变卖家产身患重病最后不得不跟随母亲回娘家,在读的过程中根本感受不到故事情节已经发生了这么大的转折。原来大起大落也可以写得这么举重若轻,真是厉害。书中主要的三个人物:约翰、安东妮和克里斯蒂安三兄妹刻画得十分饱满,读起来很有趣,我最喜欢读安东妮。
另外,书里有很多对天气风景的描写,以及对人性的探讨都非常值得琢磨,看得出来作者知识面的广泛。同样的感觉在他的另一部长篇《魔山》(我也非常非常喜欢读,特别喜欢主角在疗养院的日子)里存在,也难怪他会拿诺贝尔了!
最后要酸一下托马斯·曼的一生,出生在一个优渥的家庭,从小接受文学熏陶,娶的妻子也是知识分子,生的几个小孩也各各争气。跟与他同时代且同为德国人的黑塞比起来,他是真·上帝宠儿型作家!
《家》读后感15
读完整本书给我的感受很丰富。
首先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态原来是这样的,其实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我们以前读过的很类似,但是在同样的时代不同的地域,却有着很不一样的社会生态。
因为在川蜀地,思想上的浪潮还没能很深入影响到这些地方,所以当地接触到新思想往往是进度很慢的一个地方。
第二个,其实更多的就是对于人物的这些感觉了。
嗯,其实都很老套。一些思维或者说是一些升华起来的内容,其实就是都是我们以前司空见惯的一些理论,我都能够很好的理解。
在开头我就说过,作为读者,这本小说给我带来的体验感很好,让人读起来就没有那么枯燥。
这种要冲破旧社会的牢笼,要去冲破这些时代的掣肘,大部分那个时代的小说情节都有所体现,比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都一直在说这个事情。
哪一个积极向上的小人物不都是在终其一生地冲破时代牢笼?
当然在合适的故事背景下,这样的人物都是值得歌颂和学习的,因为他们都会有值得我们去汲取的力量。
可是我们的一生实在太短,我们的目的真的不是要去追求别人眼里的不一般就能取悦自己,而找到最珍贵的自己的价值,已经实在是很不容易的事了。
也许我读书的境界还不够高,难免总是把作者的许多描述当作是刻意安排的故事情节,其实往往未必如此。
但是作为读者的我,还是十分感谢巴金先生塑造了这么生动的人物角色,能让人在当今这样的时代下,读到这么有力量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