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跟孙子填表怎么写
奶奶和孙子关系填表时为祖孙关系。
祖孙关系,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继承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遗产。
孙子女、外孙子女只有在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亲属关系的发生
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前者是指出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后者是指彼此本无该种血亲应当具有的血缘关系。
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条件,确认其与该种血亲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是拟制血亲,养兄弟姐妹也属于拟制血亲。
姻亲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包括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姻亲之间只有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具有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