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有两个一个是联系的观点另一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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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两个: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联系的观点是说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要求用联系的眼光看问题。发展的观点是说世界上的事物都处在发展中,要求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之中,反映这种联系和发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把事物或现象看成是互相联系的,还是彼此孤立存在的,这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或现象都是相互联系的。
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联系的观点则是对客观事物及其相互关系的反映,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告诉我们,发展的内容与实质在于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作为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所谓新事物,是指符合客观规律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新旧事物的区分,不能以时间出现的先后、一时力量的强弱为标志,更不能只靠人们主观上的任意判断,是否与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才是区别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决定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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