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口语的特点和表达要求
教师职业口语的特点和表达要求
1、语句运用的规范化
2、内容传达的形象化
3、表达方式的儿童化
口语是教师从事传道、授业、解惑工作的重要工具,教师职业口语具有教育性、启发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等特征。
幼儿教师职业口语是幼儿教师在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工作语言。它是幼儿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手段,是幼儿教师从事特殊劳动最重要的工具。
幼儿教师职业口语要求教师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表达,同时要符合教育教学的一般原理和幼儿的心理特征及认知发展规律。
教师的劳动方式和劳动对象决定了对教师的语言行为有特定的要求:
(1)教师语言表达准确、逻辑性强,语言符合标准,语言生动形象、通俗流畅、抑扬顿挫、富有节奏感、富有启发性和感召力等。
(2)教师传授知识的过程是语言艺术的运用,也是语言艺术的再创造,这个过程的实现有明确的要求,有些要求反映了教师语言的行为规范的特点。
其次是教师的语言在遣词、造句方面不要有错误,尽量避免用词不当、语句不通、颠三倒四等语病。教师语言规范,潜移默化之下,学生也便能讲规范化语言;反之,教师语言不规范,则会产生消极的示范效应,使学生学了不规范的语言尚不自知。
扩展资料
教师在开口与学生讲话时,一刻也不能忘记自己是教师,担负着对学生进行言传身教的重任,要时时做到“心中有人”,“目中有人”。
教师语言的教育性特征首先要求教师语言本身要健康、文明、进步,杜绝绝粗俗、低级、反动。有些教师为了逗乐,爱用些难登大雅之堂的土话俚语,或讲些庸俗的笑料,带些粗鄙的口头禅,这是应当禁止的。
还有些教师爱在学生面前大发牢骚,尤其在批评学生的时候,几乎像泼妇骂街一样,这同样违背了教育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