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中可以转学吗?
可以转学,具体的条件如下: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户口迁移是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由拟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之外,迁入拟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的户籍变更。
办理转学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学生户口迁移申请转学需提供的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
2、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需提供的材料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调令或者工作调动前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
3、由山东省外转入我市的学生还须提供以下纸质证明材料转出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学生已获得学分清单。
4、高一年级学生还须提供当地中考成绩证明。
扩展资料
电子学籍系统以外学生办理转入的,可参照新生注册的办法建立学籍档案,对转入年级的确定方式,由学校考核并与家长商定的方式,确定入读年级。
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以及移交转学学生档案。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提出具体条件,制定实施意见。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手续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转出程序按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通过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的学力测试。
并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编入适当年级就学,转入程序按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办理,转出手续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办理。
省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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