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重与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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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重: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绳的拉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叫做超重。
2、失重: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绳的拉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叫做失重。
所谓重力,是物体所受地球的引力的一个分力(大小几乎等于引力)。引力的大小与质量成正比,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就质量一定的天体来说,物体离它越远,所受它的引力越小,即重力越小,在足够远的距离上,它的引力可以忽略不计。
2、失重: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绳的拉力)小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叫做失重。
所谓重力,是物体所受地球的引力的一个分力(大小几乎等于引力)。引力的大小与质量成正比,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就质量一定的天体来说,物体离它越远,所受它的引力越小,即重力越小,在足够远的距离上,它的引力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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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加速度向上是超重
我们对失踪的定义是有向下的加速度,这个所谓的向下,可以是竖直向下,也可以,不是竖直向下,比如说斜向下,只要可以分出一个向下加速度,就可以在这其中呢,如果恰好加速度竖直向下,并且大小等于重力加速度,据那么我们就照这种情况叫做完全失重,同理,如果我们有向上的加速度,我们定义它叫做操纵这个向上加速度,可以是竖直向上,也可以协商,但只要可以有向上的分速度,我们知道他操纵,所以根据我们的定义,我们知道加速度向上属于操纵
我们对失踪的定义是有向下的加速度,这个所谓的向下,可以是竖直向下,也可以,不是竖直向下,比如说斜向下,只要可以分出一个向下加速度,就可以在这其中呢,如果恰好加速度竖直向下,并且大小等于重力加速度,据那么我们就照这种情况叫做完全失重,同理,如果我们有向上的加速度,我们定义它叫做操纵这个向上加速度,可以是竖直向上,也可以协商,但只要可以有向上的分速度,我们知道他操纵,所以根据我们的定义,我们知道加速度向上属于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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