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森是因为什么入狱的
泰森曾经三次入狱。
第一次:
1992年3月26日,前重量级拳击冠军迈克·泰森因犯强奸罪被印第安纳波利斯法庭罚款3万美元,判处监禁6年。
第二次:
1999年2月5日,泰森因为在1998年8月31日的交通事故之后袭击他人,违反假释期内的规定,被判入狱1年加2年监外假释,并罚款5000美元。1999年3月5日,法院对其进行宽大处理,改判60天监禁。1999年5月24日获假释出狱。
第三次:
2007年11月19日,41岁的泰森因涉嫌携带毒品和“磕药”后危险驾驶,被法庭处以二十四小时监禁和三年狱外察看。
拓展资料:
迈克·泰森(Mike Tyson), 1966年6月30日生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前重量级拳击职业拳击选手。
曾获世界最年轻重量级拳击冠军,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重量级拳击手之一。在其全盛时期,他以毁灭性的风格多次击败了著名的对手,一度是最具威胁性的拳击手之一。但其事业前途却因个人问题、缺乏训练、两次收押而中断。
在监狱中的他曾试图恢复职业生涯,但在与知名对手的比赛中却没有获胜。2005年6月11日,迈克·泰森与拳击手凯文·麦克布莱德打最后一场比赛,因某种原因泰森必须败给凯文·麦克布莱德,6月12日正式宣布退出拳台。2012年,迈克.泰森入围WWE2012名人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