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管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建筑工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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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节能工程质量而制定。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其中,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对于管网节能工程验收的项目有哪些呢?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居住建筑管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项目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主控项目
空调与供暖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型、规格和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1、锅炉的单台容量及其额定热效率、调节方式;
2、热交换器的单台换热量;
3、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类型、规格;
4、空气源热泵机组(冷热风机组、冷热水机组)的冬季运行性能系数(COP);
5、电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名义制冷量、输入功率及最低能效比(EER);、6、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额定制冷(热)量、输入功率及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7、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名义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
8、地源热泵水机组的名义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
9、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空调冷却水循环水泵等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效率;
10、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
11、水泵风机变频器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
12、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装置和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参数。
13、管道的规格、材质、工作温度及压力;
14、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冷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所用的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空调与供暖冷热源系统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气候补偿装置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能实现对供热量、燃料消耗量和补水量的监测和计量;
4、锅炉房和热力站设置的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气温等条件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对热源侧和用户侧系统自动进行总体调节。
5、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核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空调与供暖冷热源系统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供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室外供热管网必须进行水力平衡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供暖系统的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保温层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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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项目
空调与供暖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型、规格和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
1、锅炉的单台容量及其额定热效率、调节方式;
2、热交换器的单台换热量;
3、烟气余热回收装置的类型、规格;
4、空气源热泵机组(冷热风机组、冷热水机组)的冬季运行性能系数(COP);
5、电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组、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名义制冷量、输入功率及最低能效比(EER);、6、多联机空调系统室外机的额定制冷(热)量、输入功率及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7、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和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名义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
8、地源热泵水机组的名义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
9、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空调冷(热)水循环水泵、空调冷却水循环水泵等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效率;
10、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
11、水泵风机变频器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
12、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装置和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参数。
13、管道的规格、材质、工作温度及压力;
14、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厚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
冷热源和管网节能工程所用的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进行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见证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空调与供暖冷热源系统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系统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动控制装置、监测装置、计量装置、气候补偿装置等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锅炉房和热力站应能实现对供热量、燃料消耗量和补水量的监测和计量;
4、锅炉房和热力站设置的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气温等条件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对热源侧和用户侧系统自动进行总体调节。
5、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及核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空调与供暖冷热源系统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供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3、室外供热管网必须进行水力平衡调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供暖系统的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壳管式热交换器的安装,如设计无要求时,其封头与墙壁或屋顶的距离不得小于换热管的长度。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直埋无补偿供热管道预热伸长及三通加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回填前应注意检查预制保温层外壳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保温层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接头处保护层必须与管道保护层成一体,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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