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湖南长沙岳麓区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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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湖南长沙岳麓区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范围:岳麓区户籍居民。
我区只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在长沙市政府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我区进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5日8:00—10月31日17:00(请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是否提交成功,过时将无法进行网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申报学科,师范类要求申报学科与专业必须对口,非师范类按照主修科目与申报科目相近原则进行申报,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后,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要求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必须填报本人联系电话。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未执行提交操作的其网报即未成功)。提交成功后,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2份。
二、现场确认:10月29日-10月31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岳麓区政府大院7栋一楼)进行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中在线打印,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粘贴与上传网络一致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手写申请表不予受理),并在书上亲笔签字;
2、居民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对口的必须提供学业成绩单(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申报学科);
3、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原件及复印件;
4、长沙市四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必须有医院给出的合格结论及盖章);
5、思想品德鉴定表(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6、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8、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用,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1份申请表原件及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按“行政许可案卷目录”依序装订成册。
三、技能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2014年11月15日,长沙教育学院(详见长沙教育学院网站通知)。
四、证书发放: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10日(此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在岳麓教育信息网提前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地点为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岳麓区政府大院8栋四楼404房),届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另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同时发放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
五、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
受理时间:10月29日-10月31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补发换发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遗失登报凭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复印地公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10月14日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范围:岳麓区户籍居民。
我区只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在长沙市政府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我区进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请严格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5日8:00—10月31日17:00(请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是否提交成功,过时将无法进行网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确认点)。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申报学科,师范类要求申报学科与专业必须对口,非师范类按照主修科目与申报科目相近原则进行申报,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后,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要求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必须填报本人联系电话。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未执行提交操作的其网报即未成功)。提交成功后,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2份。
二、现场确认:10月29日-10月31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岳麓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岳麓区政府大院7栋一楼)进行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从网上报名系统中在线打印,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粘贴与上传网络一致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手写申请表不予受理),并在书上亲笔签字;
2、居民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对口的必须提供学业成绩单(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申报学科);
3、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原件及复印件;
4、长沙市四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必须有医院给出的合格结论及盖章);
5、思想品德鉴定表(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6、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8、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用,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1份申请表原件及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按“行政许可案卷目录”依序装订成册。
三、技能测试: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2014年11月15日,长沙教育学院(详见长沙教育学院网站通知)。
四、证书发放:时间暂定为2014年12月10日(此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在岳麓教育信息网提前进行发布,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地点为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岳麓区政府大院8栋四楼404房),届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另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同时发放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
五、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
受理时间:10月29日-10月31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补发换发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遗失登报凭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复印地公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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