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2、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3、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4、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5、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6、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7、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20%以上;
8、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9、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4)最近-年销售收入在2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0、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11、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2、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13、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