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双倍工资索赔 适用于1998年吗?
我妈是从1998年工作到2005年才签劳动合同,之间没有缴纳任何的社保,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两倍的工资赔偿呢?...
我妈是从1998年工作到2005年才签劳动合同,之间没有缴纳任何的社保,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给予两倍的工资赔偿呢?
展开
4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而之前的劳动法律并无双倍工资的规定,因此双倍工资仅支持2008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您母亲的情况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全部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没有追溯力,所以只能适用08年之后的!
故,你母亲的情况,无法追讨双倍工资!
故,你母亲的情况,无法追讨双倍工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之前的法律并没有说不签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故不能追究之前的未签合同赔偿。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其它没有,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按无定期劳动合同算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