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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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产假期间社保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劳动者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得代扣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应该及时足额的将个人缴纳部分交给单位。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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