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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6年4月24日 作者: 人气:1347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晋人薪【2006】1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现将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2006】39号)转发给你们。鉴于该项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申报。
报名时间:4月24日至29日,报名地点:晋江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85690922 85681138
晋江市人事局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6】3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现就2006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单位中在岗的工勤人员,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根据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含新调入、录用人员),未参加地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考核,以后可按照2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逐级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或工作年限15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能上能下的初级工,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或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技术工种工作15年以上(其中从事本工种工作6年以上)的中级工,或从事本工种20年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其他在岗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表现良好,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单位同意,也可根据下列条件自愿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在岗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合同制、临时性人员,没有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考核,在取得初级工岗位证书后,今后可按照25号文件逐级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2、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技术人员,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相似的,根据其工作年限、专业年限可直接报考相应的技术工种等级;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不同的,应从初级工开始逐级参加考核。
(三)上述报考者中,凡符合有关奖励先进、学历以及发明革新、竟赛获奖者的规定,可以破格申报的,按照我厅《关于二00四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4】53号)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总体安排,从本文下达之日起至2006年5月19日止。其中:
1、个人报名阶段
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协助报名人员填涂《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其中“考生类型”一栏由单位人事部门填涂。
2、单位审核阶段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平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考核合格者统一由单位主管人事部门造册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登记表》、《信息卡》、《花名册》填写内容必须与考生实际情况相符,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中有转岗、获奖以及上年度考核未通过,本年度重新考核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
3、省属、中属单位于2006年5月17日至19日三天到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报名。报名地点:省政府大院40号楼。各设区市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设区市人事局确定。
4、各设区市所属单位高级工《花名册》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复审认定,各设区市《信息卡》的信息采录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工考机构负责进行或送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录入整理,能上能下时间截至2006年5月31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课程考核都合格的工勤人员,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我厅《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发放管理荼的通知》(闽人薪【1996】22号)规定的办法颂发相应左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发证日期一律核定为2006年12月31日。
2、各地区、部门、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各自的具体情况加大力度开展工勤人员技术岗位等级考聘分开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和指导,帮助改进和完善这项工作。
3、各地区、部门更要注意把关。特别是对自愿参加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审核,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厅工考中心,以便进行沟通反馈。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涉及到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工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细致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把握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做好服务工作,提高荼效率,并注意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工作中遇到有问题,请与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53487、87857748
日期:2006年4月24日 作者: 人气:1347 查看:[大字体 中字体 小字体]
晋人薪【2006】1号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现将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2006】39号)转发给你们。鉴于该项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申报。
报名时间:4月24日至29日,报名地点:晋江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85690922 85681138
晋江市人事局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二00六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6】3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加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现就2006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单位中在岗的工勤人员,凡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根据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相应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已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含新调入、录用人员),未参加地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考核,以后可按照2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逐级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或工作年限15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能上能下的初级工,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或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技术工种工作15年以上(其中从事本工种工作6年以上)的中级工,或从事本工种20年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二)为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其他在岗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表现良好,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单位同意,也可根据下列条件自愿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在岗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合同制、临时性人员,没有参加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应先参加初级工的考核,在取得初级工岗位证书后,今后可按照25号文件逐级报考相应的工种等级。
2、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技术人员,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相似的,根据其工作年限、专业年限可直接报考相应的技术工种等级;如现岗位与报考工种岗位不同的,应从初级工开始逐级参加考核。
(三)上述报考者中,凡符合有关奖励先进、学历以及发明革新、竟赛获奖者的规定,可以破格申报的,按照我厅《关于二00四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4】53号)相应条款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总体安排,从本文下达之日起至2006年5月19日止。其中:
1、个人报名阶段
报考者本人如实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协助报名人员填涂《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信息卡》),其中“考生类型”一栏由单位人事部门填涂。
2、单位审核阶段
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人事部门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平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时间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考核合格者统一由单位主管人事部门造册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登记表》、《信息卡》、《花名册》填写内容必须与考生实际情况相符,否则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如报考人员中有转岗、获奖以及上年度考核未通过,本年度重新考核等情况,应在备注栏说明。
3、省属、中属单位于2006年5月17日至19日三天到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报名。报名地点:省政府大院40号楼。各设区市的具体报名时间由各设区市人事局确定。
4、各设区市所属单位高级工《花名册》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审核后报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复审认定,各设区市《信息卡》的信息采录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局工考机构负责进行或送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录入整理,能上能下时间截至2006年5月31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课程考核都合格的工勤人员,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我厅《关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发放管理荼的通知》(闽人薪【1996】22号)规定的办法颂发相应左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发证日期一律核定为2006年12月31日。
2、各地区、部门、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各自的具体情况加大力度开展工勤人员技术岗位等级考聘分开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和指导,帮助改进和完善这项工作。
3、各地区、部门更要注意把关。特别是对自愿参加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审核,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厅工考中心,以便进行沟通反馈。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涉及到广大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设区市、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工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细致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把握政策,严明工作纪律,做好服务工作,提高荼效率,并注意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作与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工作中遇到有问题,请与我厅工人考核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53487、8785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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