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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一种经典性性病。据医史学家考证,梅毒起源于美洲,15世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通过海员和士兵使梅毒在欧亚两洲迅速传播。16世纪以前,我国尚无梅毒的记载。大约于1505年,梅毒由印度传入我国广东岭南一带,当时称“广东疮”、“杨梅疮”,此后梅毒向内地传播。古人陈司成著《霉疮秘录》是我国第一部论述梅毒最完美的专著,明代李时珍著《本草纲目》详细记载了梅毒流行情况。梅毒最早是由葡萄牙人在16世纪时带入我国的,古代称花柳病、杨梅疮、霉疮、秽疮等。建国以后,梅毒在我国曾一度被消灭,近年来,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梅毒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梅毒由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引起,患病后病程漫长,早期侵犯生殖器和皮肤,晚期侵犯全身各器官,并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病变几乎能累及全身各个脏器。梅毒通过性行为可以在人群中相互传播,并可以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危及下一代。极少数患者通过接吻、哺乳、接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而传染。在性传播疾病中,梅毒的患病人数是低的,但由于其病程长,危害性大,应予重视。
梅毒是人类的传染病,动物体内不存在梅毒螺旋体,因此梅毒患者是本病的唯一传染源。在梅毒的传播过程中,通过性行为感染者约占95%,极少数病人是通过接触患者的分泌物,或密切的生活接触、输血、哺乳等途径染病的。一般认为发生妊娠4个月以后,梅毒偶可通过接触了患者用过的日常用品而受染。接吻、哺乳和婴儿出生时经产道等均可感染。另外可通过衣服、毛巾、剃须刀、餐具、烟嘴、被褥、床单、门把、坐式便器和医疗器械等感染。早期梅毒患者其病灶处的分泌物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因此传染性最强。通过性生活,这些分泌物中的病原体能直接传染给对方。由于人体对梅毒病无先天免疫力,因此极少量的梅毒螺旋体就能引起对方患病。另外,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导致胎儿的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是指它可通过胎内感染引起小儿梅毒,一般妊娠9周胎儿就能被感染。梅毒可引起小儿全身各器官和组织的损害,造成功能障碍或死亡。先天梅毒的预防主要是母亲使用足量的青霉素治愈后方可妊娠。
一般来讲,患梅毒的最初1~2年内传染性较强,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她们的皮肤粘膜损害处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梅毒的传染性也逐渐减小,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即使与未经过治疗的病程在2年以上的梅毒妇女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被传染。病程超过8年者,其传染性已经极小。人体对梅毒没有先天免疫力,只有在体内有梅毒螺旋体存在时才能产生对此病的免疫力。一旦治疗后梅毒螺旋体从体内消失,免疫力也随之消失,再遇到梅毒螺旋体感染时,仍然会患梅毒病。
梅毒螺旋体(Tre-ponema palidum)1905年由法国科学家Schaudinn 与Hoffmanu发现并报告的。梅毒螺旋体(如图)是小而纤细的螺旋状微生物,长度为5-20nm,平均约8-10um,直径小于0.2nm,有6—12个螺旋;肉眼看不到,在光镜暗视野下,人们仅能看到梅毒螺旋体的折光性,其活动较强。在其前端有4-6根鞭毛样细纤维束,其末端呈卷曲状。在未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时,螺旋是规则的。因其透明不易着色,又称之为苍白螺旋体。梅毒螺旋体是厌氧菌,在体内可长期生存繁殖,只要条件适宜,便以横断裂方式一分为二的进行繁殖。梅毒螺旋体对外界的抵抗力很弱,对化学药品也很敏感,在体外不易生存,煮沸、干燥、肥皂水和一般的消毒剂(如升汞、石碳酸、来苏水、酒精、1∶1000的高锰酸钾液等)很容易将它杀死,阳光照射和干燥环境都能很快使它死亡。梅毒螺旋体在人体外生存一般超不过1~2个小时。在缺氧的环境下它能生存数天,在潮湿的衣服上也能存活数小时,在血库中一般能存活24小时。梅毒螺旋体不耐高温,40℃~60℃时2~3分钟就能死亡,100℃时则即刻死亡。可以针对其弱点将梅毒螺旋体消灭。如将衣物放于阳光下曝晒,放在干燥的环境中储存;将用具煮沸消毒或用化学用品消毒,都能杀灭梅毒螺旋体,阻止它的传播。
根据梅毒感染途经的不同可分为后天梅毒(获得性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其中获得性梅毒根据病变发展的不同阶段又能分为早期梅毒(包括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和晚期梅毒(即三期梅毒)。
一期梅毒(Primary syphilis)的主要特点为外阴部出现的无痛性下疳(硬下疳hard chancre)。性交后,梅毒进入体内,先在局部增殖,引起炎症性浸润,然后进入淋巴管,数小时内即可浸入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行,几十小时后即能在骨髓、脾脏、睾丸等处出现,很快遍及全身各处。一般在不洁性交后10~60天,平均为21天发病。开始时在外阴部出现一暗红色斑丘疹或米粒大小红斑,以后隆起,形成豆大至指头大硬结,继之丘疹表面糜烂,形成表浅的溃疡,有浆液性渗出。这种溃疡一般直径在1~2厘米之间,单发,圆形或椭圆形,稍高出皮面,边界整齐清楚,边缘凸起,质硬坚实,因此称硬下疳,又叫初疮(如图)。溃疡的基底部清洁无脓液,可有少量浆液性渗出,渗出物少,渗出物中含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渗出物印片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多数螺旋体。男性硬下疳主要在包皮、冠状沟、系带及龟头上;同性恋男性常见于肛门、肛管或直肠。女性硬下疳的好发部位在大阴唇、小阴唇,阴蒂,阴道前庭,子宫颈等处,发生于这些部位者占95%以上,肛门、口唇、乳房等部位有时也会发生。初疮是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后最早的皮肤损害,它发生的部位就是梅毒螺旋体侵入的部位。接受不足量的抗梅治疗或外用药治疗,可见到不典型的硬下疳。硬下疳无痒无疼痛感,也无触痛,质硬如软骨,损害表面清洁,不经治疗3~8周内可自愈,不留疤痕或遗留浅表性疤痕、轻度萎缩性疤或色素沉着。但这并不意味着梅毒已痊愈,而是处在进入第二期梅毒的潜伏期阶段,经过一段时间将进入二期梅毒。若此期能得到及时诊断和充分治疗,可迅速达到彻底治愈的目的,一般愈后情况良好。硬下疳初期,大部分病人的梅毒血清反应呈阳性,以后阳性率逐渐增高,硬下疳出现7-8周后,全部病人血清反应为阳性。
常伴有腹股沟淋巴结的无痛性肿大。硬下疳出现后数天,一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以后另一侧也肿大。这些淋巴结的特点为:①如手指头大小,较硬,彼此散在不融合;②无疼痛与压痛;③表面皮肤无红、肿、热等炎症现象;④不化脓;⑤穿刺液中含有螺旋体。表面常呈肉红。此期的传染性极强。
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传播到全身,一般发生传染后2-3个月或硬下疳消失后6~8周将进入二期梅毒。这时的梅毒螺旋体已经经血循环播散到几乎全身各组织器官,出现全身性梅毒疹,并可引起关节损害、眼病变、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等。二期梅毒是梅毒病程中最活跃的阶段,传染性强。
二期梅毒的症状:
(1)皮肤粘膜的损害:80%~95%的病人可以出现。发疹前常有头痛、发热、咽痛、全身不适、肌肉和关节酸痛、厌食等轻重不同的全身症状。广泛发生于全身的梅毒疹数目很多,躯干、四肢、面部、掌跖部等许多部位都可以稠密出现。皮疹的形态多种多样(玫瑰色斑疹、斑丘疹、丘疹、鳞尿性丘疹,少见毛囊炎样或蛎壳样损害等),自觉症状轻微,呈全身性对称分布,无融合倾向、境界清楚、呈铜红色、一般不痒或偶有轻微瘙痒,不痛。血清反应呈强阳性。在发疹期间还会伴有全身浅表淋巴结的无痛性肿大。
疹子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班疹型:本型常见。主要分在躯干、四肢近端内侧。皮疹大小不等,多为1-4厘米直径大小的红斑,常为椭圆或圆形,铜红色,境界清楚,可自然消退。
丘疹型:此型易常见。疹子约米粒、黄豆到指甲大小,坚实,浸润明显,呈铜红色,境界清楚,有的表面有鳞屑,类似银屑病,躯干、四肢的屈则及掌跖等多见。
脓疮型:本型少见。多发生在身体虚弱的病人,全身症状较重。皮疹表现类似痤疮、痘疮样、蛎壳样及深脓疱疹样,愈后遗留疤痕。
扁平湿疣型:发生于肛门周围及外阴部的皮疹多是扁平湿疣或湿丘疹。扁平湿疣属于湿丘疹型梅毒疹。好发于皮肤粘膜交界处或皮肤易摩擦的部位,如大小阴唇间、肛周、肛周边、包皮内、股内侧、腋窝、乳房下等。湿丘疹互相融合,呈隆起表面平坦,有时呈疣状或乳头状,表面湿烂,大量渗出液内含有梅毒螺旋体。
脱发型:常发生于颞颥部头皮毛囊周围,出现中心蛀脱落的“鼠咬(虫蚀)状”脱发,弥漫性少见。
梅毒性白斑:有色素消失,可持续数日。梅毒性白斑是口腔、咽喉、生殖器等部位的粘膜损害,外观似口腔念珠菌引起的鹅口疮,为稍隆起的卵圆形损害,上覆灰白色膜,周围有红晕,揭去白膜后基底发红,不出血。
粘膜损害:一种是粘膜红肿,另一种是粘膜呈线糜烂状,有渗出物凝结其表面形成灰白色的粘膜斑。粘膜疹的机会亦多,称粘膜斑,多见于口腔,也可见于阴道粘膜,含大量螺旋体。
(2)骨关节损害:常发生骨膜炎和关节炎。由于梅毒螺旋体侵犯了骨骼及骨关节引起的,无明显炎症现象。本期特点为在晚上和静止休息时疼痛加重,而白天及活动时较轻。多发生于四肢的长骨,亦可发生于骨骼肌的附着点处,如尺骨鹰嘴、髂骨嵴及乳突。在初次接受治疗时有增剧反应。
(3)二期眼梅毒:可以引起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炎、脉络膜炎、视神经炎等多种眼疾病。
(4)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多为无症状性神经梅毒,虽无症状,但脑脊液有异常变化,如蛋白增多,淋巴细胞数增加,脑脊液VDRL试验阳性,胶体金曲线异常等。极少数人有脑膜炎症状、颅神经麻痹、脑血管梅毒及脑膜血管梅毒等。
二期梅毒患者的皮疹即使不经治疗,也能在数周或2~3个月自行消退。因治疗不彻底、治疗用药剂量不足或病人免疫力下降,约1/4的病人症状消退后可再复发,为二期复发梅毒(如图),一般在感染后1~2年内发生。可有皮肤粘膜、眼、骨及内脏损害复发,最常见者为皮肤粘膜复发,其损害与二期梅毒大体相似,但皮疹数目较少,分布比较局限,群集的倾向较二期时更为明显,破坏性较大,好发于肛周、脐窝、腋窝、阴部、及掌部。血清复发最为多见。血清复发是其它复发的先兆。血清复发时,可无其他症状,而有其它复发时,通常先有血清复发。
总之,二期梅毒的主要表现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类感冒症状、梅毒疹和全身淋巴结肿大。患梅毒疹时由于无明显痛苦,常易被患者忽略。临床上如见到分布广泛、对称,而自觉症状轻微的皮疹时,就要详细询问病史,以免漏诊。二期梅毒疹表面梅毒螺旋体很多,因此传染性也最强。
三期梅毒又称晚期梅毒,多为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发展而成。可发生在感染后2年以上,一般多发于感染后3~4年。病程漫长,可持续10~30年。未经治愈的二期梅毒中约有1/3的病人可发展为晚期活动性梅毒;另有一部分患者不出现晚期梅毒症状,只是梅毒血清反应持续阳性,为晚期潜伏梅毒;也有一部分患者可以自愈。
病变除损害皮肤粘膜引起梅毒性结节、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等病症外,还能侵犯神经系统、心血管以及各内脏、骨骼等,导致晚期心血管梅毒、骨梅毒、内脏梅毒、眼梅毒,以及麻痹性痴呆、脑膜血管梅毒、脊髓痨等神经系统梅毒病。典型的表现为结节性皮疹或粘膜,骨骼树胶肿,少数发生虹膜睫状体炎、视图膜炎、角膜炎等。约有15%的患者侵犯皮肤、软组织及骨骼,有10%-25%侵犯心血管,10%侵犯神经系统,可引起脑实质病毒可表现为麻疹性痴呆。脊髓痨,视神经受侵犯时可引起神经萎缩。可造成残废,病情严重者可以危及生命。
晚期梅毒的传染性减弱。
先天梅毒(胎传梅毒):梅毒螺旋体通过胎盘母亲血清使子宫内胎儿感染。分为两期:
1)早期先天梅毒:年龄小于2岁,如早期先天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2)晚期先天梅毒:年龄大于2岁,如晚期先天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
主要临床症状表现:
一、永久性标记,为早期病变所遗留,已无活动性,但是待犯性。
二、仍有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常见有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肝脾肿大、树胶肿、骨膜炎等。
主要靠实验室诊断,梅毒血清学试验,脑脊液检查。
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如果病期已超过4年,虽然通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妊娠仍可传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有学者认为,患早期(一期、二期)梅毒的母亲,若不进行治疗,有一半婴儿将发生胎传梅毒,另一半为死产或产后不久即死亡;未经治疗的早期潜伏梅毒的母亲,其婴儿20%为正常或健康的,20%为死亡;40%为胎传梅毒;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的母亲其婴儿70%可以是正常或健康的,10%为胎传梅毒,其余可以是死产或早产儿。早期先天梅毒的临床现为常出现于产后第2-6周,有流涕、鼻塞、口腔粘膜损害。常有较严重的内脏损害,死亡率较高。患早期先天性梅毒的婴儿,一般都有营养不良,皮肤皱纹多,严重者呈老人样面容。另有贫血与肝、脾肿大。
隐性梅毒又称潜伏梅毒。患者虽未经治疗或治疗剂量不足,但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只是梅毒血清学反应仍为阳性,而患者并无可以引起血清学反应假阳性的其他疾病,脑脊液检查也正常。
感染后病程在2年以内者为早期潜伏梅毒,在2年以上者则为晚期潜伏梅毒。早期潜伏梅毒仍有传染性,至潜伏晚期其传染性消失,但对于孕妇,患者的梅毒螺旋体仍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隐性梅毒不经治疗,30%的患者将发生晚期梅毒。
[临床表现及诊断要点]
1.一期梅毒(硬下疳)
1)有不洁性交、嫖娼、配偶感染史或同性恋史。
2)潜伏期2—4周。
3)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常为单个、无痛无痒、境界清楚、直径1—2Cm大小、触之如软骨样硬度,表面可糜烂或浅溃疡,渗出物中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
4)常发生在外生殖器部位,如男性的冠状沟,龟头,系带及包皮,女性的大阴唇,小阴唇,宫颈等部位,男性同性恋者可发生在肛周及直肠、偶见于唇、咽等处。
5)局部淋巴结肿大,单侧或双侧。
6)不经治疗3—8周内硬下溶可自然消失,不留痕迹或仅留轻度萎缩性疤。
7)分泌物涂片作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多数活动的螺旋体。梅毒血精试验:硬下疳早期阴性,7—8周后大部分患者呈阳性结果。
2.二期梅毒
1)多在初次感染后8—10周或出现硬下疳后6—8周发病。
2)主要表现为皮肤粘膜损害,可出现骨膜炎,关节痛等骨关节损害,虹膜炎,视神经炎等眼损害,偶见脑膜炎等神经损害。
3)皮疹形态多种多样,如斑疹、斑丘疹、丘疹、脓疱疹、鳞屑性皮损等,常泛发、对称分布。发生在掌跖的棕铜色脱屑性斑丘疹具有特征性。
4)粘膜损害可见于口腔、咽、喉、生殖器粘膜,为红肿及糜烂,在肛周,外生殖器周围可发生扁平湿疣,粘膜损害内有大量梅毒螺旋体。
5)头皮可见虫蚀状的脱发,发颞部常见。
6)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
7)粘膜损害及扁平湿疣的分泌物涂片作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多数活动的螺旋体,梅毒血清试验呈强阳性。
二期复发梅毒:二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的思者,当病人抵抗力下降力时,二期损害消退后重新出现,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如不治疗,可多次反复,此疹基本同二期梅毒疹,但其数目减少,分布限局。
3.三期梅毒(晚期梅毒)
1)有不洁性生活或配偶感染史,早期梅毒史可有可无。
2)皮肤粘膜梅毒
结节性梅毒疹:常见于前额,四肢及肩胛等处,为多数皮下小结切,呈环状排列,可自然消退,遗留萎缩性斑。
树胶样肿:初为皮下小硬结,渐增大并与皮肤粘连,形成浸润性斑块,中心破溃形成溃疡,好发于头面及小腿等处。当侵及上腭及鼻中隔粘膜,可造成鼻中隔穿孔及马鞍鼻。
3)心血管梅毒:在感染10—20余年后发生,可引起梅毒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
4)神经梅毒:感染5—15年后发生,可引起梅毒性脑膜炎,脊髓痨及麻痹性痴呆等,亦可有脑脊液异常变化,而无神经系统症状。
5)其它脏器:如骨骼、眼、呼吸、消化及泌尿系统均可受侵。
6)梅毒血清试验大部分阳性,有少数亦可阴性。
脑脊液白细胞增多,生化检查异常,梅毒抗体试验阳性。
4.潜伏梅毒
有感染史,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无临床症状和体征,但梅毒血清反应阳性,除外了其他可以引起梅毒血清反应阳性的疾病,脑脊液检查阴性,可诊断为潜伏梅毒,病期小于2年者称早期潜伏梅毒,大于2年者称晚期潜伏梅毒。
5.早期先天梅毒
1)生母患有梅毒。
2)多在生后3周出现临床症状。
3)早期表现为鼻炎、咽喉炎症状,因鼻塞可造成哺乳困难。
4)皮肤表现多样,如斑丘疹鳞屑性损害、水疱及大疱及大疱性损害、扁平湿疣样损害,口角,肛周可发生线状皲裂性损害,皮肤干皱如老人,可伴脱发、甲沟炎、甲床炎。口腔内有粘膜斑。
5)患儿瘦小,浅表淋巴线肿大,肝脾也肿大,常有骨软骨炎及骨膜炎。
6)皮肤粘膜损害的分泌物,鼻分泌物,脐带血涂片作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到螺旋体,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6.晚期先天梅毒
多发生在儿童及青春期,患儿有梅毒齿(半月形门齿)、实质性角膜炎及神经性耳聋三联征,具特征性。皮肤粘膜损害与后天三期梅毒相似,还可出现骨膜炎,肝脾肿大等活动性损害。
7.先天潜伏梅毒
先天梅毒未经治疗,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反应阳性者称先天潜伏梅毒。
[梅毒血清试验]
1.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心磷脂做抗原,检查血清中的抗心磷脂脂抗体,即反应素,属于这一类的试验的VDRL试验,UST试验及RPR试验,这些试验方法简便,易于推广,是临床常用的常规试验,也可在大规模普查时用,此外这些试验均可作定量测定,可用于观察疗效,判断是否复发及再感染,但应注意由于试验用的抗原是非特异性的,因而容易出现假阳性结果,一些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麻疹,上呼吸道感染,活动性肺结核,自身免疫病时均可出现假阳性结果,但血清反应的滴度低,持续时间一般较短。
2.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原血清试验:用活的或死的梅毒螺旋体或其成份来测抗螺旋体抗体,属于这一类的试验有荧光螺旋体吸收试验;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这类试验的特异性强,可用作证实试验,但不能用作观察疗效,判断复发及再感染。
[治疗]
原则:一经确诊应早期、足量、规则用药治疗,疗后定期随访。
治疗期间不应有性生活。
性伴侣同时接受治疗。
治疗梅毒要按照及早治疗、足量用药的原则进行。在治疗期间,患者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避免性生活。
青霉素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
根据中国卫生部卫生防疫司《性病防治手册》制定的治疗方案,具体方法如下:
1.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早期潜伏梅毒)
1)青毒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一1200万单位。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两测臀部肌注,每周一次,共2—3次。或240万单位一次一周总量为480万。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500mg/day,4次一天,连续30天。
强力霉素:100mg每日2次口服连续30天。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二期复发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
普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5天,总量1200万单位。间隔2周给第二疗程,总量2400万单位。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每周—次肌注共3次。
2)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续30天。
红霉素:口服每次500毫克,每日4次,连服30天。
强力霉素:每次服用 100毫克,每日2次,连服30天。
3.心血管梅毒参见晚期梅毒的治疗,必要时可增加疗程数,但不要应用苄星霉素G。
个别患者在治疗时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该反应系由于应用青霉素后大量梅毒螺旋体死亡,异性蛋白释出所致,一般发生在首次注射青霉京后3—12小时,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及原有梅毒损害暂时性加重,此现象发生时,可口服阿斯匹林O.6克,每日4次,一般1—2天消失。对于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亦可注射前一天开始口服强的松5mg,每日4次,连续3天,可起到预防作用。
病期超过两年的梅毒(晚期皮肤膜、骨骼梅毒或病期不能确定的潜伏梅毒)以及二期多发梅毒:
一、普鲁卡因青霉素钠: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总量2400万单位。
二、苄星青霉素钠(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一至两次,每周一次,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三、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每次0.5g口服,4次一天,连续服30天为一疗程。
心血管梅毒
一、普鲁卡因青霉素钠
用法: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1200万单位为一疗程。病毒严重必要时休药两面三刀周后进行第二疗程,还可以给予多个疗程。
二、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
用法:每次0。5g口服,4次一天,连续服30天为一个疗程。
神经性梅毒
一、水济青霉素
每天480万单位静脉点滴,10天为一疗,休药天再重复一个疗。总量9600万单位。
二、普鲁苄因青霉素
用法:每天240万位肌注,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四次一天,共10天。接着用苄星青霉素钠每周240万单位肌注,共3周。为避生外,可在注射青霉素前1-3天开始口服强的松,每天30-45mg连续3-5天。
(1)早期梅毒的治疗(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病程在2年以内的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 G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用3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肌注80万单位,连续10~15天,总用量800万~1200万单位。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每次口服500毫克,每日4次,连服15天;或强力霉素每次服10 0毫克,每日2次,连服15天。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 及二期复发梅毒的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肌注80万单位,连用20天;或苄星青霉素G24 0万单位,每周肌注1次,共用3次。
对梅毒晚期出现的心血管系统的梅毒、神经梅毒等,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胎传梅毒:
(1)早期胎传梅毒;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O日;②苄星青霉素G5万U/kg,肌内注射1次。
(2)晚期胎传梅毒: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日为1疗程。②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内注射,一次即可(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
早期、晚期胎传梅毒患儿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7.5~25mg/kg,口服,4次/日。
中药治疗:
1.肝经湿热型:淫秽疫毒之邪并湿热外感,浸淫肝经,下注阴器,气机阻滞,湿热疫毒之邪凝聚,发为疳疮(硬下疳)、横痃。主症为外生殖器及肛门等处皮疹粟起或硬块,或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坚硬,胁肋胀痛,纳呆,厌食油腻,尿短赤,大便秘结,舌苔黄腻,脉弦数。治宜清泄肝经湿热。方用龙胆泻肝汤加减:木通、车前子、生地、土茯苓各15g,龙胆草、黄芩、栀子、泽泻、当归各10g,甘草5g。
2.气郁痰结型:淫秽疫毒循肝经下注并凝集于阴器,气血壅阻,痰瘀互结成横痃。主症为腹股沟一侧或两侧淋巴结肿大,坚硬不痛,微热不红,胸闷不舒,口苦,舌红,脉数。多见于第一期梅毒。治宜清热解毒,化痰散结。方用犀黄丸加减:牛黄0.3g,麝香0.1g,乳香、没药各9g.银花、土茯苓各10g, 皂角刺、山甲各10g。
3.正虚邪陷型:淫秽疫毒蕴结,横痃溃破,日久气血受损,正虚无力托邪外达。主症为腹股沟一侧或两侧肿大的淋巴结溃破,口大日久不敛,时有臭脓,面色黄而少华,神疲乏力,舌质谈,苦薄白,脉虚细,见于一期梅毒淋巴结肿大合并感染。治宜益气养血,扶正托邪,方用托里消毒散加减:熟地、黄芪、金银花、土茯苓各15g,人参、川芎、当归、白芍、白芷、白术、桔梗、 皂角刺各10g,甘草5g。
4.风热壅盛型;病程日久,卫外失固,风邪趁势而入,风热相搏,以致热壅于里,风热疫毒郁于肌肤发为杨梅疮。见于二期梅毒疹。主症为胸、腰、腹、四肢屈侧、颜面、颈部等处出现鲜红皮疹或斑块,伴恶寒发热,头痛,口苦咽干,便秘尿黄,苔黄干燥,脉数,治宜解表通里,清热解毒。方用防风通圣散加减:防风、荆齐、麻黄、大黄、芒硝、黄芩、连翘、山栀、当归、川芎、白芍、白术、桔梗各10g,滑石、石膏各15g,甘草5g。
5.湿热蕴结型:淫秽疫毒并湿热外感.邪郁于里,气机受阻,邪郁肌肤发为杨梅疮。见于二期梅毒疹。主症为胸、腹、腰、四肢屈侧、颜面、颈等处先后出现红中透白的杨梅疹、杨梅痘或杨梅斑,腹胀纳差,便溏,渴不欲饮,苔白腻,脉儒或滑。治宜清热解毒利湿。方用土茯苓合剂:土茯苓、金银花各15g,威灵仙、白鲜皮各10g,苍耳子、生甘草各5g。
6.风毒蕴结型:疫毒内蕴日久,沉于骨髓,自里外发,并风邪郁于肌肤,随处结为杨梅结毒。见于三期梅毒。主症为筋骨疼痛,日轻夜重,随处结肿,溃前其色暗红,溃后黄水泛滥而腐臭,口渴,心烦,舌红,苔黄,脉数,治宜祛风清热解毒。方用搜风解毒汤加减:土茯苓、薏苡仁、木通各15g,银花、 防风、木瓜、白鲜皮、皂角刺、当归各 10g,人参、甘草各5g。
梅毒由梅毒螺旋体(苍白螺旋体)引起,患病后病程漫长,早期侵犯生殖器和皮肤,晚期侵犯全身各器官,并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病变几乎能累及全身各个脏器。梅毒通过性行为可以在人群中相互传播,并可以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危及下一代。极少数患者通过接吻、哺乳、接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而传染。在性传播疾病中,梅毒的患病人数是低的,但由于其病程长,危害性大,应予重视。
梅毒是人类的传染病,动物体内不存在梅毒螺旋体,因此梅毒患者是本病的唯一传染源。在梅毒的传播过程中,通过性行为感染者约占95%,极少数病人是通过接触患者的分泌物,或密切的生活接触、输血、哺乳等途径染病的。一般认为发生妊娠4个月以后,梅毒偶可通过接触了患者用过的日常用品而受染。接吻、哺乳和婴儿出生时经产道等均可感染。另外可通过衣服、毛巾、剃须刀、餐具、烟嘴、被褥、床单、门把、坐式便器和医疗器械等感染。早期梅毒患者其病灶处的分泌物中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因此传染性最强。通过性生活,这些分泌物中的病原体能直接传染给对方。由于人体对梅毒病无先天免疫力,因此极少量的梅毒螺旋体就能引起对方患病。另外,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导致胎儿的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是指它可通过胎内感染引起小儿梅毒,一般妊娠9周胎儿就能被感染。梅毒可引起小儿全身各器官和组织的损害,造成功能障碍或死亡。先天梅毒的预防主要是母亲使用足量的青霉素治愈后方可妊娠。
一般来讲,患梅毒的最初1~2年内传染性较强,一期、二期的梅毒患者都具有传染性,她们的皮肤粘膜损害处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存在;潜伏早期的梅毒患者也有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梅毒的传染性也逐渐减小,病程超过2年以上时,梅毒的传染性会逐渐减弱,即使与未经过治疗的病程在2年以上的梅毒妇女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被传染。病程超过8年者,其传染性已经极小。人体对梅毒没有先天免疫力,只有在体内有梅毒螺旋体存在时才能产生对此病的免疫力。一旦治疗后梅毒螺旋体从体内消失,免疫力也随之消失,再遇到梅毒螺旋体感染时,仍然会患梅毒病。
梅毒螺旋体(Tre-ponema palidum)1905年由法国科学家Schaudinn 与Hoffmanu发现并报告的。梅毒螺旋体(如图)是小而纤细的螺旋状微生物,长度为5-20nm,平均约8-10um,直径小于0.2nm,有6—12个螺旋;肉眼看不到,在光镜暗视野下,人们仅能看到梅毒螺旋体的折光性,其活动较强。在其前端有4-6根鞭毛样细纤维束,其末端呈卷曲状。在未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时,螺旋是规则的。因其透明不易着色,又称之为苍白螺旋体。梅毒螺旋体是厌氧菌,在体内可长期生存繁殖,只要条件适宜,便以横断裂方式一分为二的进行繁殖。梅毒螺旋体对外界的抵抗力很弱,对化学药品也很敏感,在体外不易生存,煮沸、干燥、肥皂水和一般的消毒剂(如升汞、石碳酸、来苏水、酒精、1∶1000的高锰酸钾液等)很容易将它杀死,阳光照射和干燥环境都能很快使它死亡。梅毒螺旋体在人体外生存一般超不过1~2个小时。在缺氧的环境下它能生存数天,在潮湿的衣服上也能存活数小时,在血库中一般能存活24小时。梅毒螺旋体不耐高温,40℃~60℃时2~3分钟就能死亡,100℃时则即刻死亡。可以针对其弱点将梅毒螺旋体消灭。如将衣物放于阳光下曝晒,放在干燥的环境中储存;将用具煮沸消毒或用化学用品消毒,都能杀灭梅毒螺旋体,阻止它的传播。
根据梅毒感染途经的不同可分为后天梅毒(获得性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其中获得性梅毒根据病变发展的不同阶段又能分为早期梅毒(包括一期梅毒和二期梅毒)和晚期梅毒(即三期梅毒)。
一期梅毒(Primary syphilis)的主要特点为外阴部出现的无痛性下疳(硬下疳hard chancre)。性交后,梅毒进入体内,先在局部增殖,引起炎症性浸润,然后进入淋巴管,数小时内即可浸入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行,几十小时后即能在骨髓、脾脏、睾丸等处出现,很快遍及全身各处。一般在不洁性交后10~60天,平均为21天发病。开始时在外阴部出现一暗红色斑丘疹或米粒大小红斑,以后隆起,形成豆大至指头大硬结,继之丘疹表面糜烂,形成表浅的溃疡,有浆液性渗出。这种溃疡一般直径在1~2厘米之间,单发,圆形或椭圆形,稍高出皮面,边界整齐清楚,边缘凸起,质硬坚实,因此称硬下疳,又叫初疮(如图)。溃疡的基底部清洁无脓液,可有少量浆液性渗出,渗出物少,渗出物中含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渗出物印片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多数螺旋体。男性硬下疳主要在包皮、冠状沟、系带及龟头上;同性恋男性常见于肛门、肛管或直肠。女性硬下疳的好发部位在大阴唇、小阴唇,阴蒂,阴道前庭,子宫颈等处,发生于这些部位者占95%以上,肛门、口唇、乳房等部位有时也会发生。初疮是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后最早的皮肤损害,它发生的部位就是梅毒螺旋体侵入的部位。接受不足量的抗梅治疗或外用药治疗,可见到不典型的硬下疳。硬下疳无痒无疼痛感,也无触痛,质硬如软骨,损害表面清洁,不经治疗3~8周内可自愈,不留疤痕或遗留浅表性疤痕、轻度萎缩性疤或色素沉着。但这并不意味着梅毒已痊愈,而是处在进入第二期梅毒的潜伏期阶段,经过一段时间将进入二期梅毒。若此期能得到及时诊断和充分治疗,可迅速达到彻底治愈的目的,一般愈后情况良好。硬下疳初期,大部分病人的梅毒血清反应呈阳性,以后阳性率逐渐增高,硬下疳出现7-8周后,全部病人血清反应为阳性。
常伴有腹股沟淋巴结的无痛性肿大。硬下疳出现后数天,一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以后另一侧也肿大。这些淋巴结的特点为:①如手指头大小,较硬,彼此散在不融合;②无疼痛与压痛;③表面皮肤无红、肿、热等炎症现象;④不化脓;⑤穿刺液中含有螺旋体。表面常呈肉红。此期的传染性极强。
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传播到全身,一般发生传染后2-3个月或硬下疳消失后6~8周将进入二期梅毒。这时的梅毒螺旋体已经经血循环播散到几乎全身各组织器官,出现全身性梅毒疹,并可引起关节损害、眼病变、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等。二期梅毒是梅毒病程中最活跃的阶段,传染性强。
二期梅毒的症状:
(1)皮肤粘膜的损害:80%~95%的病人可以出现。发疹前常有头痛、发热、咽痛、全身不适、肌肉和关节酸痛、厌食等轻重不同的全身症状。广泛发生于全身的梅毒疹数目很多,躯干、四肢、面部、掌跖部等许多部位都可以稠密出现。皮疹的形态多种多样(玫瑰色斑疹、斑丘疹、丘疹、鳞尿性丘疹,少见毛囊炎样或蛎壳样损害等),自觉症状轻微,呈全身性对称分布,无融合倾向、境界清楚、呈铜红色、一般不痒或偶有轻微瘙痒,不痛。血清反应呈强阳性。在发疹期间还会伴有全身浅表淋巴结的无痛性肿大。
疹子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班疹型:本型常见。主要分在躯干、四肢近端内侧。皮疹大小不等,多为1-4厘米直径大小的红斑,常为椭圆或圆形,铜红色,境界清楚,可自然消退。
丘疹型:此型易常见。疹子约米粒、黄豆到指甲大小,坚实,浸润明显,呈铜红色,境界清楚,有的表面有鳞屑,类似银屑病,躯干、四肢的屈则及掌跖等多见。
脓疮型:本型少见。多发生在身体虚弱的病人,全身症状较重。皮疹表现类似痤疮、痘疮样、蛎壳样及深脓疱疹样,愈后遗留疤痕。
扁平湿疣型:发生于肛门周围及外阴部的皮疹多是扁平湿疣或湿丘疹。扁平湿疣属于湿丘疹型梅毒疹。好发于皮肤粘膜交界处或皮肤易摩擦的部位,如大小阴唇间、肛周、肛周边、包皮内、股内侧、腋窝、乳房下等。湿丘疹互相融合,呈隆起表面平坦,有时呈疣状或乳头状,表面湿烂,大量渗出液内含有梅毒螺旋体。
脱发型:常发生于颞颥部头皮毛囊周围,出现中心蛀脱落的“鼠咬(虫蚀)状”脱发,弥漫性少见。
梅毒性白斑:有色素消失,可持续数日。梅毒性白斑是口腔、咽喉、生殖器等部位的粘膜损害,外观似口腔念珠菌引起的鹅口疮,为稍隆起的卵圆形损害,上覆灰白色膜,周围有红晕,揭去白膜后基底发红,不出血。
粘膜损害:一种是粘膜红肿,另一种是粘膜呈线糜烂状,有渗出物凝结其表面形成灰白色的粘膜斑。粘膜疹的机会亦多,称粘膜斑,多见于口腔,也可见于阴道粘膜,含大量螺旋体。
(2)骨关节损害:常发生骨膜炎和关节炎。由于梅毒螺旋体侵犯了骨骼及骨关节引起的,无明显炎症现象。本期特点为在晚上和静止休息时疼痛加重,而白天及活动时较轻。多发生于四肢的长骨,亦可发生于骨骼肌的附着点处,如尺骨鹰嘴、髂骨嵴及乳突。在初次接受治疗时有增剧反应。
(3)二期眼梅毒:可以引起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炎、脉络膜炎、视神经炎等多种眼疾病。
(4)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多为无症状性神经梅毒,虽无症状,但脑脊液有异常变化,如蛋白增多,淋巴细胞数增加,脑脊液VDRL试验阳性,胶体金曲线异常等。极少数人有脑膜炎症状、颅神经麻痹、脑血管梅毒及脑膜血管梅毒等。
二期梅毒患者的皮疹即使不经治疗,也能在数周或2~3个月自行消退。因治疗不彻底、治疗用药剂量不足或病人免疫力下降,约1/4的病人症状消退后可再复发,为二期复发梅毒(如图),一般在感染后1~2年内发生。可有皮肤粘膜、眼、骨及内脏损害复发,最常见者为皮肤粘膜复发,其损害与二期梅毒大体相似,但皮疹数目较少,分布比较局限,群集的倾向较二期时更为明显,破坏性较大,好发于肛周、脐窝、腋窝、阴部、及掌部。血清复发最为多见。血清复发是其它复发的先兆。血清复发时,可无其他症状,而有其它复发时,通常先有血清复发。
总之,二期梅毒的主要表现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类感冒症状、梅毒疹和全身淋巴结肿大。患梅毒疹时由于无明显痛苦,常易被患者忽略。临床上如见到分布广泛、对称,而自觉症状轻微的皮疹时,就要详细询问病史,以免漏诊。二期梅毒疹表面梅毒螺旋体很多,因此传染性也最强。
三期梅毒又称晚期梅毒,多为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发展而成。可发生在感染后2年以上,一般多发于感染后3~4年。病程漫长,可持续10~30年。未经治愈的二期梅毒中约有1/3的病人可发展为晚期活动性梅毒;另有一部分患者不出现晚期梅毒症状,只是梅毒血清反应持续阳性,为晚期潜伏梅毒;也有一部分患者可以自愈。
病变除损害皮肤粘膜引起梅毒性结节、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等病症外,还能侵犯神经系统、心血管以及各内脏、骨骼等,导致晚期心血管梅毒、骨梅毒、内脏梅毒、眼梅毒,以及麻痹性痴呆、脑膜血管梅毒、脊髓痨等神经系统梅毒病。典型的表现为结节性皮疹或粘膜,骨骼树胶肿,少数发生虹膜睫状体炎、视图膜炎、角膜炎等。约有15%的患者侵犯皮肤、软组织及骨骼,有10%-25%侵犯心血管,10%侵犯神经系统,可引起脑实质病毒可表现为麻疹性痴呆。脊髓痨,视神经受侵犯时可引起神经萎缩。可造成残废,病情严重者可以危及生命。
晚期梅毒的传染性减弱。
先天梅毒(胎传梅毒):梅毒螺旋体通过胎盘母亲血清使子宫内胎儿感染。分为两期:
1)早期先天梅毒:年龄小于2岁,如早期先天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2)晚期先天梅毒:年龄大于2岁,如晚期先天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
主要临床症状表现:
一、永久性标记,为早期病变所遗留,已无活动性,但是待犯性。
二、仍有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常见有实质性角膜炎、神经性耳聋、肝脾肿大、树胶肿、骨膜炎等。
主要靠实验室诊断,梅毒血清学试验,脑脊液检查。
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如果病期已超过4年,虽然通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妊娠仍可传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有学者认为,患早期(一期、二期)梅毒的母亲,若不进行治疗,有一半婴儿将发生胎传梅毒,另一半为死产或产后不久即死亡;未经治疗的早期潜伏梅毒的母亲,其婴儿20%为正常或健康的,20%为死亡;40%为胎传梅毒;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的母亲其婴儿70%可以是正常或健康的,10%为胎传梅毒,其余可以是死产或早产儿。早期先天梅毒的临床现为常出现于产后第2-6周,有流涕、鼻塞、口腔粘膜损害。常有较严重的内脏损害,死亡率较高。患早期先天性梅毒的婴儿,一般都有营养不良,皮肤皱纹多,严重者呈老人样面容。另有贫血与肝、脾肿大。
隐性梅毒又称潜伏梅毒。患者虽未经治疗或治疗剂量不足,但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只是梅毒血清学反应仍为阳性,而患者并无可以引起血清学反应假阳性的其他疾病,脑脊液检查也正常。
感染后病程在2年以内者为早期潜伏梅毒,在2年以上者则为晚期潜伏梅毒。早期潜伏梅毒仍有传染性,至潜伏晚期其传染性消失,但对于孕妇,患者的梅毒螺旋体仍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隐性梅毒不经治疗,30%的患者将发生晚期梅毒。
[临床表现及诊断要点]
1.一期梅毒(硬下疳)
1)有不洁性交、嫖娼、配偶感染史或同性恋史。
2)潜伏期2—4周。
3)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常为单个、无痛无痒、境界清楚、直径1—2Cm大小、触之如软骨样硬度,表面可糜烂或浅溃疡,渗出物中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
4)常发生在外生殖器部位,如男性的冠状沟,龟头,系带及包皮,女性的大阴唇,小阴唇,宫颈等部位,男性同性恋者可发生在肛周及直肠、偶见于唇、咽等处。
5)局部淋巴结肿大,单侧或双侧。
6)不经治疗3—8周内硬下溶可自然消失,不留痕迹或仅留轻度萎缩性疤。
7)分泌物涂片作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多数活动的螺旋体。梅毒血精试验:硬下疳早期阴性,7—8周后大部分患者呈阳性结果。
2.二期梅毒
1)多在初次感染后8—10周或出现硬下疳后6—8周发病。
2)主要表现为皮肤粘膜损害,可出现骨膜炎,关节痛等骨关节损害,虹膜炎,视神经炎等眼损害,偶见脑膜炎等神经损害。
3)皮疹形态多种多样,如斑疹、斑丘疹、丘疹、脓疱疹、鳞屑性皮损等,常泛发、对称分布。发生在掌跖的棕铜色脱屑性斑丘疹具有特征性。
4)粘膜损害可见于口腔、咽、喉、生殖器粘膜,为红肿及糜烂,在肛周,外生殖器周围可发生扁平湿疣,粘膜损害内有大量梅毒螺旋体。
5)头皮可见虫蚀状的脱发,发颞部常见。
6)全身浅表淋巴结肿大。
7)粘膜损害及扁平湿疣的分泌物涂片作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多数活动的螺旋体,梅毒血清试验呈强阳性。
二期复发梅毒:二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的思者,当病人抵抗力下降力时,二期损害消退后重新出现,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如不治疗,可多次反复,此疹基本同二期梅毒疹,但其数目减少,分布限局。
3.三期梅毒(晚期梅毒)
1)有不洁性生活或配偶感染史,早期梅毒史可有可无。
2)皮肤粘膜梅毒
结节性梅毒疹:常见于前额,四肢及肩胛等处,为多数皮下小结切,呈环状排列,可自然消退,遗留萎缩性斑。
树胶样肿:初为皮下小硬结,渐增大并与皮肤粘连,形成浸润性斑块,中心破溃形成溃疡,好发于头面及小腿等处。当侵及上腭及鼻中隔粘膜,可造成鼻中隔穿孔及马鞍鼻。
3)心血管梅毒:在感染10—20余年后发生,可引起梅毒性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等。
4)神经梅毒:感染5—15年后发生,可引起梅毒性脑膜炎,脊髓痨及麻痹性痴呆等,亦可有脑脊液异常变化,而无神经系统症状。
5)其它脏器:如骨骼、眼、呼吸、消化及泌尿系统均可受侵。
6)梅毒血清试验大部分阳性,有少数亦可阴性。
脑脊液白细胞增多,生化检查异常,梅毒抗体试验阳性。
4.潜伏梅毒
有感染史,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无临床症状和体征,但梅毒血清反应阳性,除外了其他可以引起梅毒血清反应阳性的疾病,脑脊液检查阴性,可诊断为潜伏梅毒,病期小于2年者称早期潜伏梅毒,大于2年者称晚期潜伏梅毒。
5.早期先天梅毒
1)生母患有梅毒。
2)多在生后3周出现临床症状。
3)早期表现为鼻炎、咽喉炎症状,因鼻塞可造成哺乳困难。
4)皮肤表现多样,如斑丘疹鳞屑性损害、水疱及大疱及大疱性损害、扁平湿疣样损害,口角,肛周可发生线状皲裂性损害,皮肤干皱如老人,可伴脱发、甲沟炎、甲床炎。口腔内有粘膜斑。
5)患儿瘦小,浅表淋巴线肿大,肝脾也肿大,常有骨软骨炎及骨膜炎。
6)皮肤粘膜损害的分泌物,鼻分泌物,脐带血涂片作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可见到螺旋体,梅毒血清试验阳性。
6.晚期先天梅毒
多发生在儿童及青春期,患儿有梅毒齿(半月形门齿)、实质性角膜炎及神经性耳聋三联征,具特征性。皮肤粘膜损害与后天三期梅毒相似,还可出现骨膜炎,肝脾肿大等活动性损害。
7.先天潜伏梅毒
先天梅毒未经治疗,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反应阳性者称先天潜伏梅毒。
[梅毒血清试验]
1.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用心磷脂做抗原,检查血清中的抗心磷脂脂抗体,即反应素,属于这一类的试验的VDRL试验,UST试验及RPR试验,这些试验方法简便,易于推广,是临床常用的常规试验,也可在大规模普查时用,此外这些试验均可作定量测定,可用于观察疗效,判断是否复发及再感染,但应注意由于试验用的抗原是非特异性的,因而容易出现假阳性结果,一些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麻疹,上呼吸道感染,活动性肺结核,自身免疫病时均可出现假阳性结果,但血清反应的滴度低,持续时间一般较短。
2.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原血清试验:用活的或死的梅毒螺旋体或其成份来测抗螺旋体抗体,属于这一类的试验有荧光螺旋体吸收试验;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这类试验的特异性强,可用作证实试验,但不能用作观察疗效,判断复发及再感染。
[治疗]
原则:一经确诊应早期、足量、规则用药治疗,疗后定期随访。
治疗期间不应有性生活。
性伴侣同时接受治疗。
治疗梅毒要按照及早治疗、足量用药的原则进行。在治疗期间,患者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避免性生活。
青霉素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
根据中国卫生部卫生防疫司《性病防治手册》制定的治疗方案,具体方法如下:
1.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早期潜伏梅毒)
1)青毒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一1200万单位。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两测臀部肌注,每周一次,共2—3次。或240万单位一次一周总量为480万。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500mg/day,4次一天,连续30天。
强力霉素:100mg每日2次口服连续30天。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二期复发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
普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每日一次肌注,连续15天,总量1200万单位。间隔2周给第二疗程,总量2400万单位。苄星青霉素G:240万单位,每周—次肌注共3次。
2)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续30天。
红霉素:口服每次500毫克,每日4次,连服30天。
强力霉素:每次服用 100毫克,每日2次,连服30天。
3.心血管梅毒参见晚期梅毒的治疗,必要时可增加疗程数,但不要应用苄星霉素G。
个别患者在治疗时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该反应系由于应用青霉素后大量梅毒螺旋体死亡,异性蛋白释出所致,一般发生在首次注射青霉京后3—12小时,表现为流感样症状及原有梅毒损害暂时性加重,此现象发生时,可口服阿斯匹林O.6克,每日4次,一般1—2天消失。对于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亦可注射前一天开始口服强的松5mg,每日4次,连续3天,可起到预防作用。
病期超过两年的梅毒(晚期皮肤膜、骨骼梅毒或病期不能确定的潜伏梅毒)以及二期多发梅毒:
一、普鲁卡因青霉素钠: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总量2400万单位。
二、苄星青霉素钠(长效西林)240万单位分一至两次,每周一次,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三、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每次0.5g口服,4次一天,连续服30天为一疗程。
心血管梅毒
一、普鲁卡因青霉素钠
用法:80万单位一天连续15天。1200万单位为一疗程。病毒严重必要时休药两面三刀周后进行第二疗程,还可以给予多个疗程。
二、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
用法:每次0。5g口服,4次一天,连续服30天为一个疗程。
神经性梅毒
一、水济青霉素
每天480万单位静脉点滴,10天为一疗,休药天再重复一个疗。总量9600万单位。
二、普鲁苄因青霉素
用法:每天240万位肌注,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四次一天,共10天。接着用苄星青霉素钠每周240万单位肌注,共3周。为避生外,可在注射青霉素前1-3天开始口服强的松,每天30-45mg连续3-5天。
(1)早期梅毒的治疗(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病程在2年以内的潜伏梅毒):苄星青霉素 G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用3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肌注80万单位,连续10~15天,总用量800万~1200万单位。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每次口服500毫克,每日4次,连服15天;或强力霉素每次服10 0毫克,每日2次,连服15天。
(2)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 及二期复发梅毒的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肌注80万单位,连用20天;或苄星青霉素G24 0万单位,每周肌注1次,共用3次。
对梅毒晚期出现的心血管系统的梅毒、神经梅毒等,应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胎传梅毒:
(1)早期胎传梅毒;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O日;②苄星青霉素G5万U/kg,肌内注射1次。
(2)晚期胎传梅毒:①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肌内注射,连续10日为1疗程。②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内注射,一次即可(对较大儿童的青霉素用量不应超过成人同期患者的治疗量)。
早期、晚期胎传梅毒患儿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7.5~25mg/kg,口服,4次/日。
中药治疗:
1.肝经湿热型:淫秽疫毒之邪并湿热外感,浸淫肝经,下注阴器,气机阻滞,湿热疫毒之邪凝聚,发为疳疮(硬下疳)、横痃。主症为外生殖器及肛门等处皮疹粟起或硬块,或腹股沟淋巴结肿大坚硬,胁肋胀痛,纳呆,厌食油腻,尿短赤,大便秘结,舌苔黄腻,脉弦数。治宜清泄肝经湿热。方用龙胆泻肝汤加减:木通、车前子、生地、土茯苓各15g,龙胆草、黄芩、栀子、泽泻、当归各10g,甘草5g。
2.气郁痰结型:淫秽疫毒循肝经下注并凝集于阴器,气血壅阻,痰瘀互结成横痃。主症为腹股沟一侧或两侧淋巴结肿大,坚硬不痛,微热不红,胸闷不舒,口苦,舌红,脉数。多见于第一期梅毒。治宜清热解毒,化痰散结。方用犀黄丸加减:牛黄0.3g,麝香0.1g,乳香、没药各9g.银花、土茯苓各10g, 皂角刺、山甲各10g。
3.正虚邪陷型:淫秽疫毒蕴结,横痃溃破,日久气血受损,正虚无力托邪外达。主症为腹股沟一侧或两侧肿大的淋巴结溃破,口大日久不敛,时有臭脓,面色黄而少华,神疲乏力,舌质谈,苦薄白,脉虚细,见于一期梅毒淋巴结肿大合并感染。治宜益气养血,扶正托邪,方用托里消毒散加减:熟地、黄芪、金银花、土茯苓各15g,人参、川芎、当归、白芍、白芷、白术、桔梗、 皂角刺各10g,甘草5g。
4.风热壅盛型;病程日久,卫外失固,风邪趁势而入,风热相搏,以致热壅于里,风热疫毒郁于肌肤发为杨梅疮。见于二期梅毒疹。主症为胸、腰、腹、四肢屈侧、颜面、颈部等处出现鲜红皮疹或斑块,伴恶寒发热,头痛,口苦咽干,便秘尿黄,苔黄干燥,脉数,治宜解表通里,清热解毒。方用防风通圣散加减:防风、荆齐、麻黄、大黄、芒硝、黄芩、连翘、山栀、当归、川芎、白芍、白术、桔梗各10g,滑石、石膏各15g,甘草5g。
5.湿热蕴结型:淫秽疫毒并湿热外感.邪郁于里,气机受阻,邪郁肌肤发为杨梅疮。见于二期梅毒疹。主症为胸、腹、腰、四肢屈侧、颜面、颈等处先后出现红中透白的杨梅疹、杨梅痘或杨梅斑,腹胀纳差,便溏,渴不欲饮,苔白腻,脉儒或滑。治宜清热解毒利湿。方用土茯苓合剂:土茯苓、金银花各15g,威灵仙、白鲜皮各10g,苍耳子、生甘草各5g。
6.风毒蕴结型:疫毒内蕴日久,沉于骨髓,自里外发,并风邪郁于肌肤,随处结为杨梅结毒。见于三期梅毒。主症为筋骨疼痛,日轻夜重,随处结肿,溃前其色暗红,溃后黄水泛滥而腐臭,口渴,心烦,舌红,苔黄,脉数,治宜祛风清热解毒。方用搜风解毒汤加减:土茯苓、薏苡仁、木通各15g,银花、 防风、木瓜、白鲜皮、皂角刺、当归各 10g,人参、甘草各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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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治疗方案
治疗原则:
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
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在执行上述方案时的治疗原则是尽早、彻底。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下述问题:
(1)要如实地将患病的经过告诉皮肤科医生,才能及时诊治,切忌自已乱编造病史。
(2)治疗期内应禁止性生活,避免传染对方。一旦确诊,其性接触者也应同时检查。
(3)遵医生指导用药,切忌乱投医、乱用药。注射青霉素前须做皮肤试验,了解有无过敏反应。因注射之后,会杀灭大量梅毒螺旋体,病人吸收大量异性蛋白及内毒素,约有一半早期梅毒患者,在24小时内出现高烧、头痛,甚至黄疸等全身反应,此称为吉海氏反应。晚期梅毒此反应少,一旦发生,后果严重。所以决不要自行悄悄注射青霉素,想"私了"是不行的。
(4)坚持正规治疗。因梅毒病程进展缓慢,无明显自觉症状,常误认为痊愈而中断治疗。然而,此时是疾病处于潜伏状态,不但会很快复发,还可能继续传染他人。
(5)定期就诊检查。通常经治疗后,症状很快消失,直到血清反应转阴性才称治愈(晚期梅毒较难转为阴性)。应继续观察3年。第1年,每3个月检查一次;第2年,每半年检查一次;第3年,最后检查一次。
梅毒的治疗方案
治疗原则:
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治疗。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
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在执行上述方案时的治疗原则是尽早、彻底。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下述问题:
(1)要如实地将患病的经过告诉皮肤科医生,才能及时诊治,切忌自已乱编造病史。
(2)治疗期内应禁止性生活,避免传染对方。一旦确诊,其性接触者也应同时检查。
(3)遵医生指导用药,切忌乱投医、乱用药。注射青霉素前须做皮肤试验,了解有无过敏反应。因注射之后,会杀灭大量梅毒螺旋体,病人吸收大量异性蛋白及内毒素,约有一半早期梅毒患者,在24小时内出现高烧、头痛,甚至黄疸等全身反应,此称为吉海氏反应。晚期梅毒此反应少,一旦发生,后果严重。所以决不要自行悄悄注射青霉素,想"私了"是不行的。
(4)坚持正规治疗。因梅毒病程进展缓慢,无明显自觉症状,常误认为痊愈而中断治疗。然而,此时是疾病处于潜伏状态,不但会很快复发,还可能继续传染他人。
(5)定期就诊检查。通常经治疗后,症状很快消失,直到血清反应转阴性才称治愈(晚期梅毒较难转为阴性)。应继续观察3年。第1年,每3个月检查一次;第2年,每半年检查一次;第3年,最后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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