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按人头算离婚怎么分房产
法律主观:
一、拆迁后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一般来说,拆迁房夫妻离婚房产也属于夫妻双方所共同拥有的房产。在《民法典》中夫妻二人的财产分为 夫妻个人财产 和 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分类的目的是便于夫妻二人进行财产分割。当然夫妻财产分割是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男女双方都不能剥夺另一方获取自己应得财产的权利。
由于拆迁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拆迁房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拆迁发房离婚分割情况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 结婚登记 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五)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拆迁房产算分割财产吗?
(一)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拆迁取得的安置房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则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被拆迁房虽然是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私有住房,但所获得的安置房享受了夫妻另一方的人口福利,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对应的利益进行分割。
三、拆迁安置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房产,协商不成,到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