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开放的
二胎开放时间是从2016年1月1日。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握差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段孝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法律依据:慎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开放二胎政策时间2016年1月1日。
是我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就已经执行了。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2016年1月1日起,《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国家放宽生育条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就享有生育二胎的权利。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近年来,随着全面二胎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启动,计划生育成为热点话题,任何一件事都有其利弊之处,那么,二胎政策放开有哪些利弊
二胎政策有利方面
1.抑制男女比例失衡受“养儿防老”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家庭重男轻女。以往因受“一胎政策”限制,不少家庭选择“性别生育”,致使产生男女比例失调现象。现在实行全面开放二胎政策,那么很多夫妻就能生两个孩子,极大地地减少这一现象的产生。
2.缓解人口老龄化以前的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了国人的出生率,致使其下滑。而现在放开二胎有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的问题。这项政策对社会的经济、保障制度等都可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其能够可持续发展。
二胎政策弊端方面
1.国家财政支出将增加全面放开二胎之后,国家人口数量会上涨,这会增加国家在环境、财政支出和社会公共福利等方面的压力。
2.加重个人家庭负担如今物价高涨,养育一个孩子成本花费不菲。现在全面放开二胎,但对于一般家庭来说,这是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我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是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需要注意的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开放二孩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公布的一项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以应对中国老龄化,人口比例失调等问题。从1980年“一胎化”算起,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35年。相比当初担心“人口爆炸”,今天中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历史性转变。生育率过低、人口老龄化、性别比失衡、青年占比下降等问题已经成为共识。随着生育管制政策的持续,生育率持续走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当年生育率为1.18,如果再加上漏报的数据,学界普遍认为仍在1.5以下,远低于世界2.5的世界平均水平。而中国治理性别比失衡13年,依然未将其拉回正常值。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胎政策开放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放的。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二胎产假期限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头胎没有销,二胎的产假是98天,包含所有的节假日,不能扣除;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对于符合政策的二孩,享受的生育保险所有待遇和一孩是一致的。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难产则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16周流产的增加15天,怀孕满16周流产的增加42天,引产按照流产怀孕周数享受相应的休假天数。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草案对上述规定作出了相应修改,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延长产假奖励不再是晚婚晚育的专享待遇,依法生育二孩的夫妻也可以享受延长产假的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胎开放时间是从2016年1月1日。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