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缴纳比例
法律主观:
深圳 住房公积金 缴纳比例,个人和公司是一样的。住建部规定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且公司缴费比例不低于 个人缴费比例 。 单位办理公积金流程如下: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 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法律客观:
《关于做好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工会把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深圳将加大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力度,未缴存公积金的单位、或者不按规定缴存的单位,职工可向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福田、宝安、龙岗管理部投诉。公积金中心将调查核实,对违规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站上曝光。《通知》指出,工会应当在学习、解释、落实公积金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单位在制定、修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在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工会要把住房公积金缴交的内容列入集体合同中。《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会同劳动监察或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关系执法检查活动时,要把单位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要限令整改。基层单位工会在遇到住房公积金方面争议时,要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意见依法调处争议。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0755-12329,市民可致电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