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权力与其他国家权力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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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第一,行政权力与立法权力的区别:权力的功能不同。立法权力的功能是制定法律;而行政权力的功能是执行法律。权力的作用范围不同。立法权力的作用范围是全社会性的,其法律对全社会都有效,对立法机关本身和行政机关也都有效;而行政权力的作用范围只是行政权力的所属范围,其命令、指示、规定只对行政机关的所属系统有效。
第二,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的区别:权力发生作用的性质不同。行政权力在发生作用时,表现为积极地去实现国家的意志,积极地去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其行政是积极主动的;而司法权力在发生作用时,通常表现为消极地去保障国家意志的实现不受干扰,法律不受到践踏,其性质一般是消极被动的。权力发生作用的方向不同。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向是垂直的、自上而下的,下级权力主体受上级权力主体的直接指挥和控制;而司法权力的作用方向是横向的、平行的,各级权力主体具有独立性,不受外界干扰地行使审判权力。
第二,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的区别:权力发生作用的性质不同。行政权力在发生作用时,表现为积极地去实现国家的意志,积极地去执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其行政是积极主动的;而司法权力在发生作用时,通常表现为消极地去保障国家意志的实现不受干扰,法律不受到践踏,其性质一般是消极被动的。权力发生作用的方向不同。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向是垂直的、自上而下的,下级权力主体受上级权力主体的直接指挥和控制;而司法权力的作用方向是横向的、平行的,各级权力主体具有独立性,不受外界干扰地行使审判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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