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院和系有什么区别?
院和系有着三点不同:级别不同、规模不同、功能及承担的任务不同。
具体区别如下:
1、级别不同
大学中设置的系科,一般来说级别上低于学院,由一个或几个性质相近的专业组成,两至三个系又组成一个学院。大学内也有规模较大与学院平级的直属系。
大学中设置的二级学院,与系科一样是大学内设单位,包含多个相近的学科专业或学系,拥有相对独立的文化特征和管理权责。
2、规模不同
在规模上,从专业设置数量、学院师生人数,到设备设施和建筑占地面积,学院总体来说是大于系科的。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规模较大、办学水平较高的教学科研型或研究型大学,纷纷由学系改组成为学院,升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对学院规模有一定要求,如招生规模、教师数量和比例、实验室硬件设施、有硕士学科点、国家实验室、毕业生的论文水平和存档情况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才可以从系科升级为二级学院。
3、功能及承担的任务不同
大学的系科主要承担组织教学和人才培养,具体科研项目及实验室建设等任务。
当系升级为二级学院后,以学院为主体,其所具有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都有了更大的外延,扩展到高层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科技开发等领域,并因涵盖领域的扩大,不断形成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通过创新学科,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
进一步的,学院的社会服务功能日益显著,实现社会化办学,加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扩展资料:
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我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学习前苏联的大学行政管理模式,在专业面狭窄的教学型大学的计划背景下形成的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但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旧的管理模式已明显不适应现代高校的发展要求。
大学开始试行以二级学院为运作组织,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的学院制,向学院放权,使学院成为能够自我发展的拥有相对独立和相应自主权的办学组织。
目前,各个高校设立二级学院的作法不尽相同,大体依学科门类而定:如文学院、法学院、理学院、医学院、商学院、信息学院等等。有的是由原来的系经过发展壮大而成;有的是依据学校内相近相关学科整合而成;
有的是几所学校合并后依不同学科门类整合而成;也有的是根据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新学科门类而设立的二级学院。
大学内的系科则是按照专业性质设置的教学行政组织。按照专业类别,一个高等学校可以分设若干个系,系以下设一个或几个性质相关联的专业。
一般每个系设系主任一人、副系主任数人,领导本系所属的专业教研室、实验室以及有关的研究室(所),负责规划组织本系的教学、科研工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