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换工作社保怎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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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聪聪律师
2023-02-09 · TA获得超过3513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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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离职时,和原单位负责社保办理的工作人员沟通一下,掌握自己每月所扣社保的总额,最重要的是和原单位负责社保办理的工作人员确认社保缴纳的截止时间。在原单位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去办理离职的手续,领取解聘合同或证明、工资单或介绍信等等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自己要保管好,因为后面在新单位入职后不少是需要的。在新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好入职后,找到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自己的个人资料,及时交到工作人员手中,并且主动与工作人员协调好办理社保的时间。
社保转移:
如果是在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单位就职,那么直接由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如果是在省内异地就业或跨省异地就业的,那么一般还需要参保人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凭证;再在新就业地建立社保关系以及缴费,然后携带好参保凭证,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参保人的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发出公函;原就业地社保机构收函后,会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并终止参保人在该地的社保关系,最后,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接收社保关系,并通知参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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