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对基本范畴”有什么逻辑关系??区别是什么?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用我的话说,三大规律还是不成熟的,还不能当规律用,现在还是三大普遍形式,要通过形式看内容,通过内容才能找到真正的规律。
五对基本范畴仍然还是五种普遍现象,要通过现象看本质,通过本质找规律。
前者找到的是真正的普遍规律;后者找到的是特殊规律或一般规律。它们的关系是服从关系,就象一般法律与宪法的关系。
五对基本范畴仍然还是五种普遍现象,要通过现象看本质,通过本质找规律。
前者找到的是真正的普遍规律;后者找到的是特殊规律或一般规律。它们的关系是服从关系,就象一般法律与宪法的关系。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