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有三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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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放弃的方式,来判断是否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获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的主要权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属于工资报酬的构成部分。用人单位通过非法方式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应属无效。
附: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但是,民事主体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如果确实是劳动者自愿放弃,在不损害劳动者生存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属于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用人单位通过下列方式要求劳动者放弃节假日三倍工资,应当认定为无效: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或者薪资协议约定。
2、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或者通知方式要求。
本案中,用人单位采取通知方式要求劳动者选择放弃,典型的排除劳动者权利,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属于无效条款。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格式模板方式,让劳动者签字放弃加班费等权利,也无法真正体现是劳动者自愿,也应认定无效。
只有劳动者主动采用书面方式放弃权利,才有被认定为属于劳动者对自己权利处分的可能。如劳动者主动手写加班申请并放弃加班费。
获得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的主要权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属于工资报酬的构成部分。用人单位通过非法方式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应属无效。
附: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但是,民事主体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如果确实是劳动者自愿放弃,在不损害劳动者生存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属于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用人单位通过下列方式要求劳动者放弃节假日三倍工资,应当认定为无效: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或者薪资协议约定。
2、用人单位通过规章制度或者通知方式要求。
本案中,用人单位采取通知方式要求劳动者选择放弃,典型的排除劳动者权利,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属于无效条款。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格式模板方式,让劳动者签字放弃加班费等权利,也无法真正体现是劳动者自愿,也应认定无效。
只有劳动者主动采用书面方式放弃权利,才有被认定为属于劳动者对自己权利处分的可能。如劳动者主动手写加班申请并放弃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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