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制和学院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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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制和学院制的区别如下:
教育管理方式不同:
书院制一般以教科书为基础教育方式。
学院制主要以研究科学类为主的教育方式。
性质不同:
书院是一个小型的社会,每个学生都有两个身份,一个是专业的身份,一个是书院的身份,两者之间并行不悖。简单来说,书院负责学生的情商的培养,学院则负责学生智商的培养。
相比于在学院中,老师一般只有在上课时见到,在书院中学生则能跟老师一起生活。因此书院制也能提供师生共享的公共空间,方便学生跟老师间的相互交流。
拓展补充:
书院制是素质教育和专才教育的相结合,希望能达到均衡教育的目标。在书院制教育下,书院提供以学生为本的全人教育和关顾辅导,能加强师生间的交流和互动。
近年来,实施书院制已经成为了国内高校教育的一种积极探索和有效尝试。而学院制是自中世纪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以学院划分学科结构,由校院两级管理。而我国高校实行学院制,最早可追溯到1929年,当进分了文、理、农等8个学院,到1952年,高校取消了学院,实行校系两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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