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自己拿着怎么办
法律主观:
学籍档案丢失可以补办。 大学生办理档案补办手续需先到当地人事局(或是就业单位)、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 身份证 原件,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补档人才可以持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的调档证明,办理调档手续。 如还需补办初中(可免)、高中学籍档案,则持档案补办手续证明回曾就学高中查询、复印、登记补办该时期学籍资料,在档案封口后,同高校学籍档案一并交回人事局办理并档和归档的手续。 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档案补办及管理的相关 法规 或是指导意见,只有珠海、 哈尔滨 等少数城市制定了自己的档案丢失补办“办法”,并且手续繁琐,颇费时费力。 因此,大学生在办理档案补办手续时,还需咨询当地人事部门及高校档案管理部门,确定档案补办所需证明文件及补办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补办、调档等事宜。 在不能找到的前提下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去补办相关材料,到所在学校从初中到大学进行一一补办,加盖所在院校的公章,准备齐全后到人事局进行归档,这样才能最终的解决档案丢失的问题,同时也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