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劣药最新标准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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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标准: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以罚款;情节配森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标准: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5、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培拿亩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一、假药的定义为:
第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合。
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敏激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还有变质的,被污染的,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文而未取得批文号,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的定义: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第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第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第三,超过有效期的。
第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综上所述,如果因销售生产劣药而产生了法律后果,如果造成的危害结果轻微,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以罚款;情节配森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标准: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5、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培拿亩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一、假药的定义为:
第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合。
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敏激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还有变质的,被污染的,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文而未取得批文号,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的定义: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第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第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第三,超过有效期的。
第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
综上所述,如果因销售生产劣药而产生了法律后果,如果造成的危害结果轻微,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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