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左都御史是个什么官?几品?
清朝时期的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长官,在清朝不同的时期左都御史的官职品级也不同。
左都御史掌管都察院,初制,满员为一品,汉员为二品。顺治十六年并改二品。康熙六年仍升满员为一品,九年并定正二品。
雍正八年升从一品。左副都御史,正三品,俱满、汉二人。其属除经历司、笔帖式外,有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左都御史掌察覈官常,参维纲纪。
率科道官矢言职,率京畿道纠失检奸,并豫参朝廷大议。凡重辟,会刑部、大理寺定谳。祭祀、朝会、经筵、临雍,执法纠不如仪者。左副都御史佐之。十五道监察御史掌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各覈本省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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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都御史这个官职,最早设立于明朝。在关外皇太极时期,清朝沿袭这一职位,并继承左都御史背后相应的监察制度。
清朝入关后,为了适应新形势,便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变化。明朝时,监察机构除了都察院的御史外,六部衙门又对应有六科给事中的职位。
这些六科给事中地位不高,只有七品,但职权范围极广。除了专门负责对六部的监察外,六科给事中还可以参加廷会、廷议这类高级会议。
如果是朝廷召开科举考试,还会让六科给事中去担任考官。清朝初年,也曾继承这个职位。但是,到雍正年间,朝廷将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中。
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因为在明末清初时,六科给事中已经不再局限于监察六部官员,对皇帝也常常发出谏言。
把六给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就等于抹去对皇帝谏言的趋势。清朝的监察机构,全部以官员作为监察对象。
而且,监察覆盖范围极广,无论是什么品级,何等身份。由一品到九品,包括内务府、宗室,都在都察院的监察范围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左都御史(清代都察院及左都御史)
监察院长官(依照清朝官制,各省巡抚挂衔左、右副都御史)属于 行宪机构
是一品
清代改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都察院主官,右都御史及右副都御史都专作总督、巡抚的加衔。左都御史满、汉各一人。开始时满员级别设为一品,汉员级别为二品,顺治十六年(1659年),将满汉两员均设为二品。康熙六年(1667年)升满员为一品,到康熙九年(1670年)又改为二品。到雍正八年(1730年)将满汉御史俱升从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