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急辞工,扣多少工资是合法的, 10
还有是扣当月的还是扣未发工资的百分之多少还有公司制度上只是说到扣本月薪资的百分之30,麻烦各位大虾解读下,多谢了!...
还有是扣当月的还是扣未发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还有公司制度上只是说到扣本月薪资的百分之30,麻烦各位大虾解读下,多谢了! 展开
还有公司制度上只是说到扣本月薪资的百分之30,麻烦各位大虾解读下,多谢了!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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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看看你单位有没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如果有的话,你当然可以直接接触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单位。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如果没有上述情形,那么你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当然了,如果是试用期的话,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3、除非你公司对你有系统的培训约定服务期的,你随时接触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劳动合同约定的话无效)。公司扣你任何工资都是没有根据的。当然你应该尽一些基本的交接等义务。
有很多不懂法的在那瞎掰,别理他们。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如果没有上述情形,那么你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当然了,如果是试用期的话,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
3、除非你公司对你有系统的培训约定服务期的,你随时接触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劳动合同约定的话无效)。公司扣你任何工资都是没有根据的。当然你应该尽一些基本的交接等义务。
有很多不懂法的在那瞎掰,别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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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前一个月,是不会扣工资的。
如果是突然走是要扣当月工资的。。
当然具体根据公司不同,扣的也不同。。也许不扣。。。
如果是突然走是要扣当月工资的。。
当然具体根据公司不同,扣的也不同。。也许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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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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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扣工资。
扣工资都是违法。
如果没有提前30日书面辞职而离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扣工资都是违法。
如果没有提前30日书面辞职而离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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