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s-120特性碳 谁能告诉我 它有疗效吗
我母亲患肾病综合征从多方面得知了这种药但是不放心如果有哪位病友服用过这种药可不可以给点建议它有疗效吗...
我母亲患肾病综合征 从多方面得知了这种药 但是不放心 如果有哪位病友服用过这种药 可不可以给点建议 它有疗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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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 千万别买 (很多报纸都登)
AST-120特性碳
最近,在“中国肾病科学研究网”等互联网上、报纸上或其它媒体上,接连出现了 “肾宁散胶囊”的虚假广告和有关的虚假“报道”。开封 “大宋制药”公司等单位的网上也有类似虚假信息。个别公司的某些人在这些虚假信息中声称,“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的肾宁散胶囊与AST-120特性碳临床成果鉴定会隆重召开”, “与会专家们认为:《肾宁散胶囊》核心成分 AST-120特性碳的临床成功,标志着我国治疗肾脏病药物取得了全新突破,慢性肾病、肾衰、尿毒症一次治愈将成为现实”,“肾宁散胶囊成为我国第一个清除蛋白尿、浮肿、肌酐、尿素氮的肾病专用药”,等等,纯属无中生有,蓄意编造,已经造成一系列恶劣影响。为了尽快对虚假信息加以清除和消毒,我们特严正声明如下:
一.所谓“临床成果鉴定会隆重召开”纯属编造。实际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开发中心只是在2006年11月25日召开过一次专家座谈会,希望对“肾宁散”这一民间土方是否具有开发前景提出意见。与会专家们一致认为,对这一民间土方必须进行科学研究和论证,然后再明确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发。当时参会的开封 “大宋制药”公司负责人也曾表示“尊重专家意见”,“怕拿不准”才“听听专家意见”。现在把后来的“报道”和当时的表态比较一下,完全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二.与会专家在会前、会中、会后,都从未看到过“肾宁散胶囊”的临床前实验研究资料或临床实验报告,因此,根本不具备评价“疗效”的起码条件。与会专家也没有对其“疗效”表示任何意见,更谈不上什么“临床成功”、“全新突破”、“一次治愈”等(这些用语在虚假广告中经常可见)。
此外,“AST-120”是一家日本公司的产品,与“肾宁散胶囊”风马牛不相及,把“肾宁散胶囊” 和“AST-120”生拉硬扯放在一起,并无根据,也毫无意义,是别有用心的。
三.个别公司的某些人制造这种谎言和骗局,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严重侵犯了多名北京中西医专家、北京多家医疗机构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名誉。个别公司的某些人制造、散布上述虚假信息,道德上是败坏的,道义上是应当受到谴责的,法律上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四.呼吁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病友坚决抵制造假者的虚假广告,防止伪劣药品的流通,防止患者受害、受骗。
五.希望所有受害者都应及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相应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造假者的违法行为,同时保持向造假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我们也呼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造假者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在媒体上公开承认错误,立即撤回虚假广告。
六.希望所有受害者都应及时在互联网上、报纸上或其它媒体上揭露、谴责造假者的违法行为,防止广大消费者继续上当受骗。我们也呼吁所有媒体,一定要对人民的健康负责,模范地宣传“八荣八耻”,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拒绝虚假广告,与那种见利忘义、助纣为虐的行为划清界限。
七.造假者严重损害了祖国医药的声誉,干扰、破坏了中西医结合方针的贯彻执行。我们必须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为振兴中华传统医药而努力奋斗。
八.呼吁所有制药企业坚持依靠科技、走自主创新之路,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违法违规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抵制虚假广告。
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召开座谈会的全体专家
AST-120特性碳
最近,在“中国肾病科学研究网”等互联网上、报纸上或其它媒体上,接连出现了 “肾宁散胶囊”的虚假广告和有关的虚假“报道”。开封 “大宋制药”公司等单位的网上也有类似虚假信息。个别公司的某些人在这些虚假信息中声称,“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的肾宁散胶囊与AST-120特性碳临床成果鉴定会隆重召开”, “与会专家们认为:《肾宁散胶囊》核心成分 AST-120特性碳的临床成功,标志着我国治疗肾脏病药物取得了全新突破,慢性肾病、肾衰、尿毒症一次治愈将成为现实”,“肾宁散胶囊成为我国第一个清除蛋白尿、浮肿、肌酐、尿素氮的肾病专用药”,等等,纯属无中生有,蓄意编造,已经造成一系列恶劣影响。为了尽快对虚假信息加以清除和消毒,我们特严正声明如下:
一.所谓“临床成果鉴定会隆重召开”纯属编造。实际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开发中心只是在2006年11月25日召开过一次专家座谈会,希望对“肾宁散”这一民间土方是否具有开发前景提出意见。与会专家们一致认为,对这一民间土方必须进行科学研究和论证,然后再明确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发。当时参会的开封 “大宋制药”公司负责人也曾表示“尊重专家意见”,“怕拿不准”才“听听专家意见”。现在把后来的“报道”和当时的表态比较一下,完全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二.与会专家在会前、会中、会后,都从未看到过“肾宁散胶囊”的临床前实验研究资料或临床实验报告,因此,根本不具备评价“疗效”的起码条件。与会专家也没有对其“疗效”表示任何意见,更谈不上什么“临床成功”、“全新突破”、“一次治愈”等(这些用语在虚假广告中经常可见)。
此外,“AST-120”是一家日本公司的产品,与“肾宁散胶囊”风马牛不相及,把“肾宁散胶囊” 和“AST-120”生拉硬扯放在一起,并无根据,也毫无意义,是别有用心的。
三.个别公司的某些人制造这种谎言和骗局,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严重侵犯了多名北京中西医专家、北京多家医疗机构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名誉。个别公司的某些人制造、散布上述虚假信息,道德上是败坏的,道义上是应当受到谴责的,法律上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四.呼吁广大医务工作者和病友坚决抵制造假者的虚假广告,防止伪劣药品的流通,防止患者受害、受骗。
五.希望所有受害者都应及时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相应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造假者的违法行为,同时保持向造假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我们也呼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造假者进行查处,并责令其在媒体上公开承认错误,立即撤回虚假广告。
六.希望所有受害者都应及时在互联网上、报纸上或其它媒体上揭露、谴责造假者的违法行为,防止广大消费者继续上当受骗。我们也呼吁所有媒体,一定要对人民的健康负责,模范地宣传“八荣八耻”,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拒绝虚假广告,与那种见利忘义、助纣为虐的行为划清界限。
七.造假者严重损害了祖国医药的声誉,干扰、破坏了中西医结合方针的贯彻执行。我们必须继续坚决贯彻执行国家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为振兴中华传统医药而努力奋斗。
八.呼吁所有制药企业坚持依靠科技、走自主创新之路,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违法违规行为划清界限,坚决抵制虚假广告。
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开发交流中心召开座谈会的全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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