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五四运动是是1919年5月4日发生的。
五四运动是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
五四爱国运动,是一次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性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开始;青年学生起了先锋作用;中国无产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传播了马克思主义。
扩展资料
五四运动事件的起因:
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在法国巴黎召开所谓的“和平会议”,中国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协约国之一,参加了会议。
中国代表在和会上提出废除外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在中国的军队和取消“二十一条”等正义要求,但巴黎和会不顾中国也是战胜国之一,拒绝了中国代表提出的要求,竟然决定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
此消息传到中国后,北京学生群情激愤,学生、工商业者、教育界和许多爱国团体纷纷通电,斥责日本的无理行径,并且要求中国政府坚持国家主权。
在这种情况下,和会代表提交了关于山东问题的说帖,要求归还中国在山东的德租界和胶济铁路主权,以及要求废除《二十一条》等不合法条约。但结果,北洋政府屈服于帝国主义的压力,居然准备在《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上签字。
最终,英、美、法、日、意等国不顾中国民众呼声,在1919年6月28日还是签订了《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即《凡尔赛和约》,仍然将德国在山东的权利转送日本。
在巴黎和会中,中国政府的外交失败,直接引发了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了五四运动,在这样强大的压力下,中国代表最终没有出席巴黎和会的签字仪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四运动
20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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