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影响物流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包括社会物流和企业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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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沃行
2024-09-10 广告
2024-09-10 广告
跨国物流系统主要包括海运、空运、公路、铁路以及联合跨国物流系统。海运系统适用于大批量货物的长距离运输,成本较低。空运系统则以其速度快、时效性强为特点,适用于高附加值或急需运输的货物。公路和铁路系统则多用于邻国之间的货物运输,成本适中,时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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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政府适度、有效的干预。本文在指出我国现代物流发展中存在政府职能缺失问题基础上,结合西方国家政府干预现代物流发展的经验,提出了我国政府干预现代物流发展的范围和对策。
关键词:政府,干预,现代物流
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中,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并形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物流市场存在着垄断、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供求失衡等市场失灵问题,需要政府对物流市场的微观规制和调控,以提高物流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市场稳健发展。物流产业对一国经济存在广泛影响,是形成一国经济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决定了各国政府对物流业的干预必然超出市场失灵的范围,形成一国的物流产业发展政策。对于我国来讲,由于现代物流业刚刚起步,政府还肩负着培育物流市场的任务。可见,政府对物流市场的适度、有效干预是市场经济下物流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我国现代物流发展中存在着政府职能缺失
1、政府的物流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按照现代物流业的概念,运输及仓储设施是物流业的基础平台。在中国,这个基础平台的经营仍有着浓厚的计划经济痕迹,物流产业的发展面临现行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的严重制约,原本应该是一个系统资源的物流业的管理权限被分别划归若干个部门,每个部门又都自成体系地实行层级管理,使得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存在交叉和重复,难以有效合作和协调,直接导致了各种存量物流要素的分散和整合的困难,影响以多式联运为基础的各种物流服务的发展,使得各种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缺乏必要的协调,导致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我国物流部门条块分割的另一个直接后果是物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难以实施,导致物流无效作业环节的增加,物流速度的降低和物流成本的上升,影响了物流的效益、快速反应能力和竞争力。同时,由于财政体制实行“分灶吃饭”,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也都是自成一体,地区封锁、市场分割成为阻碍物流产业发展的另一大顽症。
2、政府对现代物流的推动、指导不足
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解决中心城市物流基础设施系统的建设、加快企业物流和物流企业的发展、推动物流信息系统和物流标准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物流发展环境等等一系列问题,单靠市场的调节是不够的,政府负有推动和引导现代物流发展的职责。但目前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很不够,在物流规划、物流政策、物流法规建设、新技术运用和推广等还存在着很多缺位。
政府对现代物流的指导也很不足。目前,物流观念和意识在我国很多地方还相当淡薄,人们的物流知识非常缺乏,对物流理解也存在很多误区。比如,近年来在中国兴起的物流投资热,全国各地都纷纷把建设现代化的物流基地作为其物流改革的特征,甚至不惜巨资引进世界上的先进的物流设备。但遗憾的是,盲目的投入往往换来的是巨额的亏损。造成该种误区的原因主要是没有认识到中外国情的差异。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人力资源相当昂贵,为了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购置先进的物流设备就成为必要。而在中国则恰好相反,人力资源成本低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竞争优势,引进一套先进的物流设备来取代劳动力的投入在中国是得不偿失的,缺乏经济效率的。实际上,现代物流管理的变革并不是要投入巨资引进物流设施、设备,而是应该从供应链的角度重新审视客户的服务需求,对现有的物流运作进行重新的规划,通过企业物流职能的分离、物流供应商整合、各种相关流程的再造、运作业务规范的制订、质量保障及监控系统的建立、信息系统的构筑等等相关的措施来提升物流管理的综合服务能力,以此形成企业在物流职能方面的竞争力。
3、政府对物流市场的调控、监管不到位
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负有对物流市场的调控、管理、监督等职能,以确保物流市场的有序运行和稳健发展。近年来,现代物流在我国迅猛发展,但物流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也逐步表现出来。主要是: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内陆滞后于沿海,中小城市滞后于大城市,物流实践滞后于物流理论研究,内贸滞后于外贸,内资企业滞后于外资企业,农业物流滞后于工业物流,工业物流滞后于商贸物流,第一、二方物流滞后于第三方物流,物流配套服务滞后于物流主营服务。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二是人们对现代物流的认识存在误区,把发展现代物流简单地看成就是发展第三方物流。三是政府管理缺位,我国政府并未很好地行使对物流业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引导、市场监督、产业管理等职能,政府管理上的缺位是导致我国物流业发展不平衡的关键。
4、政府物流行政管理效率低
这主要表现在:部门和地方的各种审批繁多;现行税收管理办法不适应物流发展需要;货物运输的三乱现象严重;物流经营在海关通关、城市交通、技术标准、企业融资等方面还存在困难。
二、西方国家政府干预现代物流发展的措施和经验
西方物流发达国家政府在引导、推动、调节现代物流发展方面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1、建立现代物流管理体制
西方的物流管理体制同其经济管理体制一样,以物流业的自由化、市场化运作机制为主。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经济自由化在物流领域内的推行,政府放松了对物流业的管制,极大地促进了物流产业的发展。
从物流业的特点看,物流是由多个产业、多个行业在不同的侧面共同参与的产业,自身没有明显的产业界面,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很广,是一个复合产业,因此,要建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统一进行管理是困难的。因此,各国政府并没有对物流业进行集中管理,而是通过物流各个环节相对应的不同政府部门分别实施管理,再通过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全国物流统一管理体系。如美国,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通关、仓储管理、安全管理等,均由相关的部门统辖管理,各司其职,实现对物流的分工与协同管理。国外政府一般倾向于通过法律和政策实施对物流业的间接管理,并非常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很多国家政府对物流的微观干预并不明显,各相关部门对物流的管理也并未有特别之处。相比其它国家,日本等少数国家对物流业的介入要多些,日本的物流业是在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进行的,政府对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给予大力扶持,政府参与物流管理的程度较深。
2、重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
在放松市场管制的同时,各国政府非常重视行业组织在规范本国物流市场中的作用。行业组织通过开展学术理论研究、加强物流企业与政府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有机联系、间接参与到政府对行业的管理等活动,在加强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培育物流人才、普及物流新技术、健全物流法规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物流协会(CLM)经常举办研讨会,将遍布于国内外各大物流公司中的协会成员组织起来,讨论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交流物流新理念,对推动美国现代物流理论发展和指导实践发挥重要作用。日本物流协会(JILS)则在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方面功能非常明显。JILS是经通产省和运输省认可,由政府、企业界和学术界三方共同组成的专门从事物流发展研究的全国性行业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学术研究、在政府引导和授权下参与物流管理工作,并由此成为政府对物流管理的有力助手。
3、制定和实施各项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
世界各国并没有制定出集中管理物流业的专门法规,各国物流发展中都沿袭以往的各种法律,从各个不同的业务环节来管制物流服务,实践证明这是非常有效的。这是因为物流服务本身主要就是一些传统运输服务方式向前、后两端延伸演化而来的,国家原有法律对其约束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如在美国从事铁路、公路、航空以及内河运输的物流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守运输法,而从事海上运输的企业,则必须遵守航运法。日本也未制定针对物流的专门法规,物流各环节仍适用各自的原有法规。世界各国主要是采取政策性措施来引导和促进本国物流的发展。
(1)政府制定物流发展纲领。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对物流的发展并不完全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而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物流发展纲领,加大对物流发展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如日本政府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就在《中期五年经济计划》中强调要实现物流现代化,在以后的几十年中,日本一直把物流改革列为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并相应制定了对日本物流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物流施策大纲》,成为日本物流现代化发展的指南。
(2)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放松对物流业的管制。在物流业发展中,各国政府重视市场的作用,对物流市场实行宽松的管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对资源配置和提高市场效率的功能。如美国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初,制定了放松汽车货物运输管制的“冰茶法案”,随后,美国又陆续制定了《汽车承运人规章制度改革和现代化法案》、《斯泰格斯铁路法》、《协议费率法》等运输改革政策,这些都较大程度上减少了国家对运输业的控制和约束,为充分发挥物流的整体效应和实现供应链的一体化管理提供了条件,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国物流业的发展。日本政府也在90年代末颁布了放松管制的新3年计划,鼓励经济领域中的自由竞争,日本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减少国家对运输业控制的立法,放松对港口运输业的行政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日本物流的整体发展。在欧洲,由于欧盟在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作用,物流管理政策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欧盟制定并大力推行的统一贸易政策、运输政策、关税政策、货币政策等,这些政策构成了欧洲物流产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制度基础,促进了货物在全欧洲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二是欧洲各国政府对本国物流业发展也实施了一系列宽松政策。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欧各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打破垄断、放松管制的政策,对促进物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英国在铁路方面的私有化改革,意大利等国放松了对运输价格的管制,荷兰、德国等国也减少了承运人资格的管制。
(3)政府对物流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一是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直接投资。如日本政府对港口投资的比例一般占交通总投资的50%以上,公共港口建设与改造基金,来自于政府年度预算,对出现亏损的港口还由政府给予补贴。
二是扶持物流园区的发展。各国政府为推进物流园区的建设,都从本国实际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如日本政府在确定市政规划时,就注意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内环线外或城市之间的干道附近,预先保留今后配套建设物流园区的空地。同时,政府积极加快相关的交通设施建设,以提升物流园区的地价,从而使园区投资者得到优厚的回报。德国在物流园区建设上遵循“联邦政府统筹规划——州政府扶持建设——企业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联邦政府统筹规划交通干线、用地规模与未来发展;州政府提供建设所需的土地及公共设施,把物流园区场地出租给物流企业,与企业按股份形式进行共同投资;入住园区的物流企业依据自身经营的需要,建设相应的库房、堆场、车间等,并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辅助设备。
三是对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供优惠政策。由于配送中心对构筑城市物流组织网络,提高城市物流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很多国家的政府对配送中心建设提供融资、税收优惠等措施予以扶持。如比利时政府可以为配送中心提供17.5%—25%的投资,并通过减免税收鼓励国外企业投资建设配送中心。法国政府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资助配送中心的建设,并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助,一些地方政府还对物流企业最初5 年的营运免于征税,并提供部分雇员的补贴。
三、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
国外的实践证明,发展现代物流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和促进。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定全国以及区域物流总体规划和中长期以及年度计划;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物流业发展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如交通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培育现代物流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协调解决现代物流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等。市场经济下,我国政府对物流业的干预应集中在产业政策制定、物流市场运行环境维护上。
1、建立中国特色的物流管理体制
很多国家的物流管理体制都有一个整体性的物流管理模式来协调全国的物流管理活动。我国在现代物流发展中缺乏总体协调,这严重制约着物流总体功能的发挥。因此,政府首先必须改革现有的物流管理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建立全国物流管理协调机构,从宏观上、政策上对物流业进行协调、指导,以从根本上改变多头领导、各自为战、缺乏整体协调的条块分割局面。但地方政府不需要设立这样的机构,物流各环节中的管理仍由各相应职能部门承担。地方政府应着重于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政府与物流企业联系制度。
2、妥善制定现代物流总体发展规划
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的建立以及有序物流市场的形成,离不开政府在宏观层面的统筹规划,也离不开政府适当的约束和管制。我国应制定一个全国性的物流发展规划,并制定出短、中、长期发展计划,明确物流发展的目标、实施步骤,对物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各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物流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一是要明确物流总体发展目标。现代物流是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其发展的渐进性特征较为明显,也需要相关行业的配合和支持。根据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区域经济布局,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目标应定位于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立现代物流企业体系、构建高效的区域物流网络、健全完善国际多式联运系统上。
二是制定我国物流业发展战略。在制定物流发展战略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建立我国的物流网络。政府要充分调动物流业的各种力量,促进企业间的横向联合,建立健全我国的物流网络,形成完整的物流体系。其中,重点是合理规划并建立全国物流中心体系。可以根据全国生产力布局和交通运输网络状况,选择若干地方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大型综合性物流中心。要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一个以大型物流中心为主体,综合性物流中心与专业性物流中心相结合,配套完善的物流中心网络体系。
三是明确物流业的总体政策导向。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物流产业政策观念。要充分考虑现代物流作为一个复合型产业的特点,注意政策在各相关行业的适应性;要正确对待开放与保护的关系,保护应基于对落后的鞭策和对先进的促进。其次,要正确对待物流基础设施问题。要考虑原有资源的充分利用,要把新物流中心建设与原有物流设备统筹考虑,防止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再次,要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给予引导和扶持。要在土地、贷款、税收上给予物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对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国际航运中心、物流基地等给予更大的发展自由度。
3、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环境
一是加快物流法规建设。我国现有的运输、包装、仓储等方面的法规目前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应该尽快清理废除与现代物流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按照WTO的要求和我国的实际,制定出台物流各环节的新法规,为现代物流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进一步制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简化和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必须取消物流市场准入的歧视性行政规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完善物流企业税收管理,创造公平的税负环境,提高税收效率;加快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各类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加强收费管理,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要积极推进物流市场的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和国外先进物流技术,鼓励物流企业对外投资;要改善通关环境,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放行”的通关新模式,鼓励建立集海关监管、商品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要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对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三是引导、支持物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现代物流业是集先进的运输技术、信息技术、仓储技术、包装技术、高技术人才等于一体的高新技术复合产业,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须紧紧依托技术进步,提高物流业发展的技术含量。因此,政府应从战略高度重视我国物流技术以及物流管理技术的发展,为物流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物流技术尽快形成生产力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可以考虑在各行业中确定一批现代物流管理技术试点企业,通过帮助试点企业提高物流管理水平,产生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现代物流技术的广泛应用。
四是要制定科学的综合运输发展政策。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经济、社会、环境效能的原则,论证和处理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问题,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发展,全面提高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性,确保物流在运输环节的畅通,全面提高物流效率并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技术及装备,积极发展能使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的多式联运装备。要积极规范和发展运输服务代理,要为多式联运人的成长创造条件。
五是要着眼于物流市场的培育和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正确引导我国物流业的发展,让全社会都熟悉物流、关注物流、接受物流、正确理解物流。
4、积极发挥物流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现代物流的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决定了行业协调十分困难,借鉴物流发达国家的经验,必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桥梁作用,通过行业管理授权,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经营、市场监管、行业自律、行业标准制定、学术研究与交流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我国目前已在中国交通协会下面设立“现代物流企业分会”,部分省市也有类似组织,但这样的物流中介组织毕竟只属于交通系统内的一个分会,难以覆盖物流这样一个综合产业,因此,可以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行业覆盖面并加以健全和完善,真正建成能够协调中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行业组织。政府要加强对物流协会的支持、指导、监督、规范,为物流协会功能的发挥提供必要的条件。
5、推动我国物流业的信息化和标准化
在现代物流发展中,传统的储运功能和硬件设施优势已逐渐让位于基于信息化管理的资源整合能力,具备现代物流组织管理和实现内部信息化管理的企业将成为竞争的取胜者。目前我国企业对物流管理信息化的重视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物流管理软件多数尚处于起步阶段,物流自动化水平低的现实也影响了物流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有效结合。这一切均是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与信息化相关的一个问题是物流的标准化。物流标准化是指以物流为一个大系统,制定系统内部设施、机械装备、专用工具等的技术标准,包装、仓储、装卸、运输等各类作业标准以及作为现代物流突出特征的物流信息标准,并形成与全国以及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化工作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国际标准的采用已经十分普遍,标准化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当前,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全国物流标准体系表》,这是一个物流标准化规划,对促进我国物流业的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物流标准化体系的建设相当不完善,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协调和监督。
6、推动现代绿色物流的发展
所谓现代绿色物流是指为了实现顾客满意,连接绿色供给主体和绿色需求客体,克服空间和时间阻碍的有效、快速的绿色商品和服务流动的经营管理活动。现代绿色物流强调全方位对物流的关注,在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形成一种能促进经济和消费生活健康发展的物流体系,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类生存发展的利益,代表着物流发展的新方向。绿色物流作为一项具有很强外部性的活动,其实施需要政府的推动和规制,政府必须对现有的物流体制实行强化管理,并构筑绿色物流建立与发展的框架。政府应根据产生非绿色物流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制,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对发生源的规制。包括对运输工具尾气排放、车辆噪音等的规制,促进低公害车的普及和使用。二是对交通量的规制。这包括提供货车使用合理化指导、促进企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统筹物流中心的建设、提高中小企业商品流通的效率等。三是对交通流的规制。这包括道路的合理规划、交通管制系统的现代化、对道路停车的规制等。
关键词:政府,干预,现代物流
物流是指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中,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并形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物流市场存在着垄断、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竞争、供求失衡等市场失灵问题,需要政府对物流市场的微观规制和调控,以提高物流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市场稳健发展。物流产业对一国经济存在广泛影响,是形成一国经济竞争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决定了各国政府对物流业的干预必然超出市场失灵的范围,形成一国的物流产业发展政策。对于我国来讲,由于现代物流业刚刚起步,政府还肩负着培育物流市场的任务。可见,政府对物流市场的适度、有效干预是市场经济下物流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我国现代物流发展中存在着政府职能缺失
1、政府的物流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按照现代物流业的概念,运输及仓储设施是物流业的基础平台。在中国,这个基础平台的经营仍有着浓厚的计划经济痕迹,物流产业的发展面临现行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的严重制约,原本应该是一个系统资源的物流业的管理权限被分别划归若干个部门,每个部门又都自成体系地实行层级管理,使得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存在交叉和重复,难以有效合作和协调,直接导致了各种存量物流要素的分散和整合的困难,影响以多式联运为基础的各种物流服务的发展,使得各种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缺乏必要的协调,导致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物流成本居高不下。我国物流部门条块分割的另一个直接后果是物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难以实施,导致物流无效作业环节的增加,物流速度的降低和物流成本的上升,影响了物流的效益、快速反应能力和竞争力。同时,由于财政体制实行“分灶吃饭”,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也都是自成一体,地区封锁、市场分割成为阻碍物流产业发展的另一大顽症。
2、政府对现代物流的推动、指导不足
现代物流的发展需要解决中心城市物流基础设施系统的建设、加快企业物流和物流企业的发展、推动物流信息系统和物流标准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物流发展环境等等一系列问题,单靠市场的调节是不够的,政府负有推动和引导现代物流发展的职责。但目前我国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很不够,在物流规划、物流政策、物流法规建设、新技术运用和推广等还存在着很多缺位。
政府对现代物流的指导也很不足。目前,物流观念和意识在我国很多地方还相当淡薄,人们的物流知识非常缺乏,对物流理解也存在很多误区。比如,近年来在中国兴起的物流投资热,全国各地都纷纷把建设现代化的物流基地作为其物流改革的特征,甚至不惜巨资引进世界上的先进的物流设备。但遗憾的是,盲目的投入往往换来的是巨额的亏损。造成该种误区的原因主要是没有认识到中外国情的差异。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人力资源相当昂贵,为了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购置先进的物流设备就成为必要。而在中国则恰好相反,人力资源成本低廉是目前中国最大的竞争优势,引进一套先进的物流设备来取代劳动力的投入在中国是得不偿失的,缺乏经济效率的。实际上,现代物流管理的变革并不是要投入巨资引进物流设施、设备,而是应该从供应链的角度重新审视客户的服务需求,对现有的物流运作进行重新的规划,通过企业物流职能的分离、物流供应商整合、各种相关流程的再造、运作业务规范的制订、质量保障及监控系统的建立、信息系统的构筑等等相关的措施来提升物流管理的综合服务能力,以此形成企业在物流职能方面的竞争力。
3、政府对物流市场的调控、监管不到位
政府作为市场的管理者,负有对物流市场的调控、管理、监督等职能,以确保物流市场的有序运行和稳健发展。近年来,现代物流在我国迅猛发展,但物流发展中的不平衡问题也逐步表现出来。主要是: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内陆滞后于沿海,中小城市滞后于大城市,物流实践滞后于物流理论研究,内贸滞后于外贸,内资企业滞后于外资企业,农业物流滞后于工业物流,工业物流滞后于商贸物流,第一、二方物流滞后于第三方物流,物流配套服务滞后于物流主营服务。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二是人们对现代物流的认识存在误区,把发展现代物流简单地看成就是发展第三方物流。三是政府管理缺位,我国政府并未很好地行使对物流业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引导、市场监督、产业管理等职能,政府管理上的缺位是导致我国物流业发展不平衡的关键。
4、政府物流行政管理效率低
这主要表现在:部门和地方的各种审批繁多;现行税收管理办法不适应物流发展需要;货物运输的三乱现象严重;物流经营在海关通关、城市交通、技术标准、企业融资等方面还存在困难。
二、西方国家政府干预现代物流发展的措施和经验
西方物流发达国家政府在引导、推动、调节现代物流发展方面有很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1、建立现代物流管理体制
西方的物流管理体制同其经济管理体制一样,以物流业的自由化、市场化运作机制为主。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经济自由化在物流领域内的推行,政府放松了对物流业的管制,极大地促进了物流产业的发展。
从物流业的特点看,物流是由多个产业、多个行业在不同的侧面共同参与的产业,自身没有明显的产业界面,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很广,是一个复合产业,因此,要建立一个专门机构来统一进行管理是困难的。因此,各国政府并没有对物流业进行集中管理,而是通过物流各个环节相对应的不同政府部门分别实施管理,再通过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全国物流统一管理体系。如美国,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通关、仓储管理、安全管理等,均由相关的部门统辖管理,各司其职,实现对物流的分工与协同管理。国外政府一般倾向于通过法律和政策实施对物流业的间接管理,并非常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很多国家政府对物流的微观干预并不明显,各相关部门对物流的管理也并未有特别之处。相比其它国家,日本等少数国家对物流业的介入要多些,日本的物流业是在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进行的,政府对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给予大力扶持,政府参与物流管理的程度较深。
2、重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
在放松市场管制的同时,各国政府非常重视行业组织在规范本国物流市场中的作用。行业组织通过开展学术理论研究、加强物流企业与政府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有机联系、间接参与到政府对行业的管理等活动,在加强行业协调、行业自律、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培育物流人才、普及物流新技术、健全物流法规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如美国物流协会(CLM)经常举办研讨会,将遍布于国内外各大物流公司中的协会成员组织起来,讨论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交流物流新理念,对推动美国现代物流理论发展和指导实践发挥重要作用。日本物流协会(JILS)则在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方面功能非常明显。JILS是经通产省和运输省认可,由政府、企业界和学术界三方共同组成的专门从事物流发展研究的全国性行业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学术研究、在政府引导和授权下参与物流管理工作,并由此成为政府对物流管理的有力助手。
3、制定和实施各项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
世界各国并没有制定出集中管理物流业的专门法规,各国物流发展中都沿袭以往的各种法律,从各个不同的业务环节来管制物流服务,实践证明这是非常有效的。这是因为物流服务本身主要就是一些传统运输服务方式向前、后两端延伸演化而来的,国家原有法律对其约束并未发生本质的变化。如在美国从事铁路、公路、航空以及内河运输的物流服务提供者,必须遵守运输法,而从事海上运输的企业,则必须遵守航运法。日本也未制定针对物流的专门法规,物流各环节仍适用各自的原有法规。世界各国主要是采取政策性措施来引导和促进本国物流的发展。
(1)政府制定物流发展纲领。主要发达国家政府对物流的发展并不完全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而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物流发展纲领,加大对物流发展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如日本政府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就在《中期五年经济计划》中强调要实现物流现代化,在以后的几十年中,日本一直把物流改革列为经济发展中最为重要的课题之一,并相应制定了对日本物流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物流施策大纲》,成为日本物流现代化发展的指南。
(2)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放松对物流业的管制。在物流业发展中,各国政府重视市场的作用,对物流市场实行宽松的管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对资源配置和提高市场效率的功能。如美国政府在上世纪80年代初,制定了放松汽车货物运输管制的“冰茶法案”,随后,美国又陆续制定了《汽车承运人规章制度改革和现代化法案》、《斯泰格斯铁路法》、《协议费率法》等运输改革政策,这些都较大程度上减少了国家对运输业的控制和约束,为充分发挥物流的整体效应和实现供应链的一体化管理提供了条件,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国物流业的发展。日本政府也在90年代末颁布了放松管制的新3年计划,鼓励经济领域中的自由竞争,日本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减少国家对运输业控制的立法,放松对港口运输业的行政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日本物流的整体发展。在欧洲,由于欧盟在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作用,物流管理政策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欧盟制定并大力推行的统一贸易政策、运输政策、关税政策、货币政策等,这些政策构成了欧洲物流产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制度基础,促进了货物在全欧洲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二是欧洲各国政府对本国物流业发展也实施了一系列宽松政策。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欧各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打破垄断、放松管制的政策,对促进物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英国在铁路方面的私有化改革,意大利等国放松了对运输价格的管制,荷兰、德国等国也减少了承运人资格的管制。
(3)政府对物流业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一是政府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直接投资。如日本政府对港口投资的比例一般占交通总投资的50%以上,公共港口建设与改造基金,来自于政府年度预算,对出现亏损的港口还由政府给予补贴。
二是扶持物流园区的发展。各国政府为推进物流园区的建设,都从本国实际出发,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如日本政府在确定市政规划时,就注意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内环线外或城市之间的干道附近,预先保留今后配套建设物流园区的空地。同时,政府积极加快相关的交通设施建设,以提升物流园区的地价,从而使园区投资者得到优厚的回报。德国在物流园区建设上遵循“联邦政府统筹规划——州政府扶持建设——企业自主经营”的发展模式。联邦政府统筹规划交通干线、用地规模与未来发展;州政府提供建设所需的土地及公共设施,把物流园区场地出租给物流企业,与企业按股份形式进行共同投资;入住园区的物流企业依据自身经营的需要,建设相应的库房、堆场、车间等,并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辅助设备。
三是对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提供优惠政策。由于配送中心对构筑城市物流组织网络,提高城市物流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很多国家的政府对配送中心建设提供融资、税收优惠等措施予以扶持。如比利时政府可以为配送中心提供17.5%—25%的投资,并通过减免税收鼓励国外企业投资建设配送中心。法国政府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资助配送中心的建设,并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助,一些地方政府还对物流企业最初5 年的营运免于征税,并提供部分雇员的补贴。
三、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
国外的实践证明,发展现代物流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和促进。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制定全国以及区域物流总体规划和中长期以及年度计划;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物流业发展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如交通设施、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培育现代物流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协调解决现代物流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等。市场经济下,我国政府对物流业的干预应集中在产业政策制定、物流市场运行环境维护上。
1、建立中国特色的物流管理体制
很多国家的物流管理体制都有一个整体性的物流管理模式来协调全国的物流管理活动。我国在现代物流发展中缺乏总体协调,这严重制约着物流总体功能的发挥。因此,政府首先必须改革现有的物流管理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建立全国物流管理协调机构,从宏观上、政策上对物流业进行协调、指导,以从根本上改变多头领导、各自为战、缺乏整体协调的条块分割局面。但地方政府不需要设立这样的机构,物流各环节中的管理仍由各相应职能部门承担。地方政府应着重于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和联系,建立政府与物流企业联系制度。
2、妥善制定现代物流总体发展规划
现代物流网络体系的建立以及有序物流市场的形成,离不开政府在宏观层面的统筹规划,也离不开政府适当的约束和管制。我国应制定一个全国性的物流发展规划,并制定出短、中、长期发展计划,明确物流发展的目标、实施步骤,对物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各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物流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一是要明确物流总体发展目标。现代物流是在传统物流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其发展的渐进性特征较为明显,也需要相关行业的配合和支持。根据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区域经济布局,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目标应定位于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立现代物流企业体系、构建高效的区域物流网络、健全完善国际多式联运系统上。
二是制定我国物流业发展战略。在制定物流发展战略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建立我国的物流网络。政府要充分调动物流业的各种力量,促进企业间的横向联合,建立健全我国的物流网络,形成完整的物流体系。其中,重点是合理规划并建立全国物流中心体系。可以根据全国生产力布局和交通运输网络状况,选择若干地方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大型综合性物流中心。要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一个以大型物流中心为主体,综合性物流中心与专业性物流中心相结合,配套完善的物流中心网络体系。
三是明确物流业的总体政策导向。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物流产业政策观念。要充分考虑现代物流作为一个复合型产业的特点,注意政策在各相关行业的适应性;要正确对待开放与保护的关系,保护应基于对落后的鞭策和对先进的促进。其次,要正确对待物流基础设施问题。要考虑原有资源的充分利用,要把新物流中心建设与原有物流设备统筹考虑,防止出现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再次,要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给予引导和扶持。要在土地、贷款、税收上给予物流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对区域经济中心城市、国际航运中心、物流基地等给予更大的发展自由度。
3、营造有利于物流业发展的环境
一是加快物流法规建设。我国现有的运输、包装、仓储等方面的法规目前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应该尽快清理废除与现代物流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按照WTO的要求和我国的实际,制定出台物流各环节的新法规,为现代物流在我国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进一步制定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要简化和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必须取消物流市场准入的歧视性行政规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完善物流企业税收管理,创造公平的税负环境,提高税收效率;加快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各类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加强收费管理,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要积极推进物流市场的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和国外先进物流技术,鼓励物流企业对外投资;要改善通关环境,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放行”的通关新模式,鼓励建立集海关监管、商品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要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对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三是引导、支持物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现代物流业是集先进的运输技术、信息技术、仓储技术、包装技术、高技术人才等于一体的高新技术复合产业,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必须紧紧依托技术进步,提高物流业发展的技术含量。因此,政府应从战略高度重视我国物流技术以及物流管理技术的发展,为物流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物流技术尽快形成生产力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可以考虑在各行业中确定一批现代物流管理技术试点企业,通过帮助试点企业提高物流管理水平,产生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现代物流技术的广泛应用。
四是要制定科学的综合运输发展政策。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经济、社会、环境效能的原则,论证和处理各种运输方式的发展问题,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发展,全面提高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性,确保物流在运输环节的畅通,全面提高物流效率并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技术及装备,积极发展能使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的多式联运装备。要积极规范和发展运输服务代理,要为多式联运人的成长创造条件。
五是要着眼于物流市场的培育和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培训,正确引导我国物流业的发展,让全社会都熟悉物流、关注物流、接受物流、正确理解物流。
4、积极发挥物流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现代物流的跨行业、跨地区经营决定了行业协调十分困难,借鉴物流发达国家的经验,必须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桥梁作用,通过行业管理授权,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经营、市场监管、行业自律、行业标准制定、学术研究与交流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我国目前已在中国交通协会下面设立“现代物流企业分会”,部分省市也有类似组织,但这样的物流中介组织毕竟只属于交通系统内的一个分会,难以覆盖物流这样一个综合产业,因此,可以在目前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其行业覆盖面并加以健全和完善,真正建成能够协调中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行业组织。政府要加强对物流协会的支持、指导、监督、规范,为物流协会功能的发挥提供必要的条件。
5、推动我国物流业的信息化和标准化
在现代物流发展中,传统的储运功能和硬件设施优势已逐渐让位于基于信息化管理的资源整合能力,具备现代物流组织管理和实现内部信息化管理的企业将成为竞争的取胜者。目前我国企业对物流管理信息化的重视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物流管理软件多数尚处于起步阶段,物流自动化水平低的现实也影响了物流信息与管理信息的有效结合。这一切均是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与信息化相关的一个问题是物流的标准化。物流标准化是指以物流为一个大系统,制定系统内部设施、机械装备、专用工具等的技术标准,包装、仓储、装卸、运输等各类作业标准以及作为现代物流突出特征的物流信息标准,并形成与全国以及国际接轨的标准化体系。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标准化工作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国际标准的采用已经十分普遍,标准化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当前,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制定《全国物流标准体系表》,这是一个物流标准化规划,对促进我国物流业的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物流标准化体系的建设相当不完善,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推动、协调和监督。
6、推动现代绿色物流的发展
所谓现代绿色物流是指为了实现顾客满意,连接绿色供给主体和绿色需求客体,克服空间和时间阻碍的有效、快速的绿色商品和服务流动的经营管理活动。现代绿色物流强调全方位对物流的关注,在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形成一种能促进经济和消费生活健康发展的物流体系,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类生存发展的利益,代表着物流发展的新方向。绿色物流作为一项具有很强外部性的活动,其实施需要政府的推动和规制,政府必须对现有的物流体制实行强化管理,并构筑绿色物流建立与发展的框架。政府应根据产生非绿色物流的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制,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管理:一是对发生源的规制。包括对运输工具尾气排放、车辆噪音等的规制,促进低公害车的普及和使用。二是对交通量的规制。这包括提供货车使用合理化指导、促进企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统筹物流中心的建设、提高中小企业商品流通的效率等。三是对交通流的规制。这包括道路的合理规划、交通管制系统的现代化、对道路停车的规制等。
参考资料: www.tiany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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