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住院,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员工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住院,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工伤保险条例
2。如果是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死亡时间距离发病时间48小时以内的,此类情况属工伤。可要求单位赔偿。
患者现在的情况,可能不属于工伤;
2、可以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向用人单位申请进入医疗期;并可以同时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申请延长医疗期。
3、如单位拒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