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已经编列顺序号的记账凭证,按顺序逐份对会计凭证进行审核,不能跳号、颠倒、紊乱,以防遗漏;
(2)审核凭证时,应当先审核记账凭证后的附件,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审核应当遵循先个体后群体的原则,即先逐张仔细审验,然后再加计总数;
(3)对记账凭证的审核,应当将原始凭证的内容与记账凭证相关栏目进行对照,审查记账凭证中所记载的信息是否与原始凭证数据相一致,填列的栏目是否与经济业务相符合;
(4)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做好记录,并及时告知该会计事项的经办人予以纠正。
记录要真实:
原始凭证所填列的经济业务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内容要完整:原始凭证所要求填列的项目必需逐项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手续要完备:签名、盖章:谁出票谁盖章,谁经手谁签字。书写要清楚、规范。
打开【账务处理】→【凭证管理】;
在过滤界面【条件】页签,单击选中【未审核】、【未过账】→【确定】,过滤出待审核的凭证;
单击菜单【操作】→【成批审核】;
在成批审核凭证窗口,单击选中【审核未审核的凭证】→【确定】;
执行结束系统给出金蝶提示:‘审核完毕,共审核凭证xx张.’,单击【确定】完成成批审核操作。 注意此功能只对未过账的,制单人不是当前操作人的凭证起作用,同时操作人必须有审核凭证的权限。
也可以换一个操作员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