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装饰资质的装饰公司签订的家装合同有效吗?
没有装饰资质的装饰公司签订的家装合同也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约,其不具备装修条件导致的违约应当负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参考资料来源:衢江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业主与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订立的装修合同,属于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合同,至于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需要看装修公司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是全部无资质,还是部分无资质予以确定如全部无资质,则合同全部无效如部分无资质,则合同部分无效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扩展资料
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朝阳政府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属于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合同,至于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需要看装修公司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是全部无资质,还是部分无资质予以确定
如全部无资质,则合同全部无效
如部分无资质,则合同部分无效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2000年1月30日实施
2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7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18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5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2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6条、合同部分无效,无效部分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
综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中明确规定,装修工程适用于该条例。且在发包过程之中,建设单位(包括业主)作为发包人,应当将工程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而建设单位(包括业主)作为发包人,将工程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进行施工,所订立的合同,应系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此种合同,即便最终签字,亦属于无效的合同。对双方都不具备约束力
如果,该装饰公司,具备勘察、设计、施工三种资质之中的任意一种或两种资质,那么此种情形下,所订立的装修合同,系部分有效,或部分无效,对方有权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范围内,继续履行义务并享受相应的部分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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