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规定,不设立董事会的有限公司,
需要设立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所以,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这三个角色之间不存在矛盾。
参考资料:
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管不可以兼任监事。
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综上: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而监事必须得委派他人。
拓展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法
可以一人担任。
《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所以,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
扩展资料:
三者的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是不设董事会的公司负责人。只有小型公司或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方可设立执行董事,他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活动,并负责公司的决策和主持日常工作。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设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执行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的执行机关,负责实施和执行董事会的决定,它是公司的业务常设机关。在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里,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总经理只是公司的管理层人员,对外并不能代表公司,应该服从董事长的领导,贯彻董事会的决定,全面履行总经理的职责。
如果公司不设董事会,就不存在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长不发生职务冲突,在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总经理可以依职权决定公司的,切事务。反之亦然,公司不设董事会时,执行董事也不和董事长发生冲突,执行董事可以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