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物业公司需向哪些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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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剧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合同的签订是要经过公开招投标的!你的合同应属于物业前期服务协议,开发商应是招标的主体!在进行招投标是要在当地的房地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的,最后在房地局备案就可!建议具体咨询下当地的房地局物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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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剧《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需要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公开招投标,开发商是招标主体,物业服务企业中标后,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列明服务内容、费用构成、收费标准等,该合同需同时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同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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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物业公司只需向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房管局或城建委)备案就可以了,但如果该项目是新建商品房项目的,应当在销售合同中包含有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内容,这部分内容一般由物业企业代为起草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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