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朱自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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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素滕河
2020-01-29 · TA获得超过3605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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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0年,是朱自清在大学最后一年。一次,他到琉璃厂去逛书店,在华洋书庄见到一部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定价要14元。这钱对这部大书说来虽不算太贵,可对一个念书的学生却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自己手头没这么多钱,可书又实在舍不得,思来想去,就自己的一件皮大氅还值点钱了。
  这件大氅,是父亲在朱自清结婚时为他做的,水獭领,紫貂皮。大氅虽是布面,样式有点土气,领子还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可毕竟是皮衣,在制作的时候,父亲还很费了些心力。可当时实在舍不得那本“大字典”,又想到将来准能将大氅赎出,便在踌躇许久后,毅然将它拿到了当铺。
  当铺在学校后门,转身就到。朱自清并没有过多考虑。因为想到将来赎回,便以书价作当价:14块。大氅当然不止这个价,所以当铺柜上的人一点不为难,即刻付款。
  拿上钱,朱自清马上去把那本《韦伯斯特大字典》抱了回来。不料那件费了父亲许多心力的大氅,却终于没有赎回来。
  大学毕业后,朱自清在江浙一带中学教书,后来被聘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有一年冬天特别冷,朱自清没有力量缝制棉袍,便到街上去买了一件马夫用的毡披风。这种披风有两种,一种式样较好且细毛柔软,但价贵,朱自清买不起,便买了一种粗糙但便宜点的。
  这件毡披风由于太过显眼,成了教授生活清贫的标志,以致后来多次出现在回忆朱自清的朋友的笔下。但它却为朱自清进城上课拦挡了风寒,晚间又铺下当褥子,虽然说起来颇叫人心酸。此时,再想想那件当出而不能赎回的皮大氅,叫人更感到读书人痴迷于书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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